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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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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晗把紅柬拍回沈菁胸口,道:“子和兄說笑了,舍弟與你隻有恩情,沒有契兄弟之情。”

“是嗎?”沈菁擡眸,他是一個很傲的人,也很自信,所以沒有把譚晗的拒絕放在眼裡,道:“譚诩老大不婚,外界有一些不好的傳言我聽見了。”

譚定發出了憎惡的嗤氣聲。

傳言沈菁聽見了,譚定也有耳聞。

譚诩不婚,也未與人定親,外界不是說他心慕男子所以耽誤着自己的婚事,而是說他癡戀着譚慕妍。

這樣傳言,不可謂不惡毒。

如果鄭焞未曾出現,譚慕妍很有可能會成為譚诩的妻子。

青梅竹馬,朝夕相伴,你說他們是兄妹?他們知道他們是異父異母,所有人都知道他們異父異母,毫無血緣關系,那麼朝夕相伴之下滋生出來的,到底是兄妹之情,還是男女之情?

分得清嗎?

又何須分辨!

若鄭焞未曾出現,譚诩未曾複明,譚慕妍就是很有可能成為譚诩的妻子。

為什麼那麼揣測呢?

《長洲縣志》載縣民陳堅和褚承宗是摯交好友,褚承宗得了一個兒子,一出生就沒有兩條臂膀,是個天殘。陳堅就說,不能讓我好朋友的兒子将來娶不上媳婦,逐将自己的女兒許配給了褚承宗的兒子,在地方上傳為美談,載入縣志頌陳堅高義。

撇開那些仁義道德不提,也有實際獲利的理由要這樣的許婚。

父母養孩子是為什麼?

不要把父母,尤其是父親的感情想得那麼偉大,養出來的孩子都有用處。

兒子要贍養自己的晚年,負責祭祀傳宗接代,女兒的婚配也要服從家族的利益,或為利,或為名。

譚定是商賈,而且還是一個很成功的商賈,他應該知道女兒的作用而且已經這麼做過了。

把譚慕妍許配給福輿堂盧氏,就是為利。

結果盧氏子病逝,譚定不忍心又與盧氏惡交,對于一個商人來說,譚定違背了契約已經損失了信譽,如何才能挽回?

如果譚定那時候在京城一無所獲,他的事業會跌入低谷,失去的信譽如何才能挽回?

對于女兒的婚事,不求利,改求名。

讓譚诩和譚慕妍成婚是一條證明自己信譽的出路。

不能讓我的好朋友許宏毅的兒子娶不上媳婦,還是這句話。

不負故人所托!

這樣的名聲譚定需要嗎?

也是需要的。

中信堂做的是家具生意,銀錢往來不是一兩塊的碎銀子,是對方積攢了很久的錢财,或許是一生的錢财。

任何時代,想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屋,把房屋裡外都裝飾得合乎心意,對于普通人來說,要傾其一生的積蓄了,自然要認定一個靠得住,講信用的人來托付。

這樣一條不同的人生軌迹,就是譚定都不能矢口否認。

承本堂在上,宗法規定了女子必須出嫁,不能違背人倫。

或者反過來看,說得直白一些,不允許男人娶不到媳婦,每個男人都得分配到一個女人,所以女子必須出嫁,地方上的宗法族規和衙門官府都是那麼約定好的。

所以女兒不能一輩子留在自己的身邊,變成兒媳婦就可以了。

自己的父母做了公婆,可以永遠留在娘家,對于女子來說,未必不是好結果。

譚定不能否認,在他沉入低谷的時候,女兒的婚事又會淪落到何地,他都要懷疑自己是否會做那樣選擇。

這就是傳言的惡毒之處。

外人不知曉,譚晗與譚慕妍也是異父異母,譚晗心正口快道:“無稽之言,不必自證。”

“是,無稽之言不提。”沈菁走到下首,對譚定深深的一鞠道:“晚輩傾慕令郎已有三年,心意未曾改變,如今晚輩有子,後顧無憂,晚輩也可以承諾與令郎結契以後,不再娶妻。”

沈菁是娶過妻的,譚晗道:“你說了算嗎?”

沈菁父母雙全,時下男子娶妻,他們都不能做主,甚至都可以不出場,父母能全權包辦了。

沈菁道:“二十歲的沈菁說了不算,三十歲的沈菁說了算。”

十年的時間,學業與醫術大成,簡在帝心,也多多少少挨了一點,他能做了自己的主。

譚定被這事堵得慌,道:“那也不由得你說了算,我家清清白白的孩子,和你在一起總是委屈的,我不允。”

怎麼委屈呢,譚诩那麼一個溫柔漂亮的男子,和男子在一起,外人一看就是譚诩處于下位的。

沈菁一笑,又無奈,但是這件事情就是這樣的,沈菁直面自己的欲望,道:“不道參差菜,誰論窈窕淑,願言捧繡被,來就越人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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