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諾斬釘截鐵拒絕:“不行。”
以諾執拗,林希拗不過他,隻好随他去了。
傍晚,以諾終于忙完回奧克塞爾。
林希剛睡着一覺,聽見聲音朦胧睜眼,黑發纏繞睡衣邋遢,以諾心中微動,将捎的甜品放到一邊。
“是不是很累?”
林希揉着眼睛:“還好。”
“怎麼又變回這副樣子?”
“維持易容消耗法力,雖然不多,但能省一點是一點呗。”
“喝藥了嗎?”
“喝了。”
“兇手抓到了。”林希一頓,擡眼,以諾眼中又有了愧疚的神情:“是碧昂斯·阿道夫小姐。”
“她跟莉爾小姐有過節?”
“不算過節。”以諾仔細想了想,說。
“那算什麼?”
“原本父母商議跟我跳第一支舞的人選,是碧昂斯小姐。”
“呃,因為這種事?”不過一支舞而已,這算什麼?
以諾倒了杯溫水遞給他,又拿了個枕頭墊在他身後,“這是我病好之後過的第一個生日。”
so?
以諾讀懂他眼中的疑惑,慢條斯理道:“一般來說,王子成年之後邀請的第一位跳舞的女伴,是未婚妻。”
林希一口水差點嗆住,“咳咳咳咳咳咳!”
“慢點喝,你想嗆死自己麼?”
“少咒我。”林希接過手帕擦幹嘴角,“這麼重要的寓意,莉爾小姐居然不來?”
按照童話,這種情況公主貴女們就是生的起不了身的重病爬也要爬到王子的舞會上吧?這位莉爾小姐還真是淡薄名利。
以諾微笑:“說不定她是不想當我的未婚妻呢。”
當然,他是不會告訴林希他是因為不想娶阿道夫家那個任性小姐而故意選了身體不好的莉爾小姐,況且,連莉爾小姐自己也不知道今天跟王子跳第一支舞的是她,畢竟在她生病的時候碧昂斯小姐還曾上府耀武揚威說自己要跟以諾王子跳第一支舞。
“對了,我還沒問。”以諾說,“你的身體比起常人,到底有什麼秘密?”
林希心道,你終于想起問這個問題了。
“你聽說過不死神鳥麼?”
以諾微微訝然:“當然。傳說中隸屬太陽神的不死鳥,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再生能力,每當生命将盡時會從灰燼中重生。但傳說是傳說,成神的太陽神祇已經帶着自己的神鳥去了神界,從來沒有人見過不死鳥。”
林希糾正他:“也不是沒有。”
以諾臉色微變:“怎麼?”
“不死鳥壽命是五百四十年,每當一輪壽命将盡,它會下界用乳香的小枝和肉桂築一個巢,在巢裡放滿香料,在自己生命終結時用火焰焚毀自己的巢穴,然後在灰燼中重生。”
以諾懷疑地看着他:“所以?”
林希挖了一大口甜品進嘴,一邊舔一邊道:“我之所以擁有不死之身是有次受傷剛好掉進了它築的巢裡,随它在大火中燒了七七四十九天,出來就成這樣了。”
“我不喜歡吃草莓,太甜了。”他皺眉。但還是幾口吃完了。
“下次買芒果的。”
以諾抿唇,好似不知道該說什麼,又好似想說什麼,看着他,表情一言難盡,最後終于憋出一句:“你運氣真不錯。”
“過獎。”林希将甜品殼子放桌上,打了個飽嗝。
以諾突然明白宴會上為什麼他能忍這麼長時間了。
燒了那麼久,火燒的疼痛是非常劇烈的,活人是能被生生疼死的。
這麼想,也就這麼問了:“是不是很疼?”
林希像想起了什麼痛苦回憶,雙手抱臂,渾身起雞皮疙瘩似的:“怎麼不疼?火焰灼燒的疼痛感是所有死法裡最疼的,那時有種巴不得自己死了剁成碎塊也比燒死強的感覺,我用随身武器砍掉自己的頭試圖分散被火燒的注意力,但是沒用,每刺一劍傷口都會重塑,我甚至能看到掉到地上的頭一瞬間再好好回到脖子上。”
以諾:“所以你不僅僅像血族一樣永生,而是真正的不死?”
林希認真想了想,“某種意義上說,是的。”
“人總不能一直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