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張鵬叫她,“幫忙找一下這個人的檔案。柳洪傑。2010年9月份的案子。”
女警哎了一聲,走進那幾排書架邊,上上下下地看着書架上編寫的年份碼,很快便抱了文件夾過來。
“謝謝。”張鵬接過文件,将它遞給程森,“程隊,咱們去那邊會議室聊吧。”
“哎,鵬哥!”女警叫道,“文件什麼時候拿回來啊?”
“先借半天。”
“行,等你到下班哈。”
張鵬應承着,回頭撞上程森似笑非笑的眼神,無奈地一笑:“害,剛大學畢業,滿腔熱血的,做事闆正。”
“呵呵,”程森贊許地笑道,“認真了好。”
會議室裡,程森将文檔交給王喆,王喆一邊翻看一邊拍照。
“柳洪傑的這個案子呢,實際上我印象不算很深。”
張鵬将兩杯水放到程森兩人面前,随即坐在程森對面,聊起了多年前的那樁案子,“因為當時确實沒費什麼勁,前一天發現屍體,後一天兇手就自首了,哦,也就是柳洪傑。”
“柳洪傑自己跑到警局自首的?”程森問。
“是,就他一個人,我記得當時也就十幾歲吧,還沒成年。”張鵬回憶起來,“發現屍體那天正好下雨,什麼有用的痕迹都沒有,我們正犯難呢,第二天天一晴,那孩子就跑來說自己是兇手。我們當時都很驚訝,立刻就開始審問。後來确實各種都對得上,我們就結了案。”
柳洪傑為什麼殺人?
程森翻看卷宗,他的口供中說是因為受害者對自己百般糾纏,案發當天更是意圖□□,出于自衛,柳洪傑失手将其殺死。
“從照片來看,死者應該有180以上吧,身體也很強壯的樣子。”
“啊,對!”張鵬像是想起來什麼一樣,“我想起來了,他倆的身高體重差距确實挺大的。柳洪傑當時大概也就170左右,瘦瘦地一條,看起來弱不經風的樣子。不過小男孩嘛,長個子的時候都比較瘦。不過他說受害者當時喝醉了,自己沒站穩摔在地上了。”
程森微一蹙眉,“兇手摔倒了?柳洪傑就是趁這個時候殺了受害者?”
“是。”張鵬回答,“按照柳洪傑的說法,他一把撿起受害者的匕首,直接捅了他幾刀。我們在他出租屋找到了兇器,作案方式和法醫屍檢結果對的上。”
“既然當時他暫時脫離了危險,為什麼不直接跑?而是選擇正常人都很難做到的,”程森一頓,“殺人。”
“這個,”張鵬神色有一瞬的迷茫,繼而帶着點怒氣地說,“柳洪傑的行為可以歸為激情殺人的範疇,也許出于男人的尊嚴,恥辱感等。程隊長,我自認我們的調查程序都是合理合法,柳洪傑肯定就是兇手。”
程森知道自己剛才過于咄咄逼人,忙換上輕松的語氣,“張警官,我絕對沒有質疑的意思。隻是,你知道,我人都被派過來這邊了,風塵仆仆地,獲得的信息越多我回去也越好交代。工作需要,理解一下。”
張鵬臉上松動,也笑了起來,“明白的,都不容易。”
“哎?受害者和兇手是同鄉啊?”一旁的王喆突然說道。
“什麼?”
程森貼近王喆,王喆将文件上受害者信息指給他看,“隊長,你看。北元市景山區柳村。”
“柳洪傑也是柳村人嗎?這個我還真是記不清了。”張鵬說。
程森思忖片刻,對王喆說:“把這個柳柏忠的信息拍下來立刻發給馬可為,讓他去柳村确認。”
程森沒再問張鵬問題,隻管仔細地看起文件來。
他知道從張鵬的口中難以得到更多信息,因為案件呈現地似乎非常完整,結案順理成章,張鵬他們的工作無可指摘。如果是自己,在那樣的情況下也不會更多地去追究。隻是現在事情似乎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系,就需要更慎重更警覺。
“這個吳雲珠,張警官還記得是什麼人嗎?”程森突然指着一個人的簽名問道。
張鵬看了眼筆錄頁底部的字迹,說:“哦,她啊,記得。她是我們這一個挺有名的娛樂會所的老闆娘。柳洪傑當時是她那兒的員工,我們就找她了解了些情況。”
“能帶我們去見見她嗎?”
程森見張鵬面露難色,接着說道,“盡善盡美,我們回去好交差。你要是為難,我去找你們副局說一下,我們自己過去。”
“沒事,”張鵬忙說道,“我去請示一下吧,你們在這稍等。”
等張鵬出去,王喆湊到程森身邊,問:“程隊,你覺得這案子有問題?”
程森搖搖頭,“不知道。這個案子究竟怎麼樣,不是咱們能随便推翻的。我想知道的是,柳洪傑,”他用食指點點桌上的案宗,“他跟咱的案子究竟有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