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櫃!”栗嬗站沒站相地靠在錢櫃邊上,開始照例向阿夕掌櫃要錢,以做上山采草的所需。
雖然她已經上山好幾天,但除了讓大家吃到了可以食用的野果野草外,臉上出現了許多幸福,其他正經的能染色的草料卻始終一無所獲。
“你這樣叫我,我始終不習慣。”阿夕拿出一個小布袋,裡面放着兩三塊銀兩。
她正要遞給栗嬗,卻又覺得這樣會不會少了,起不到救命的效果。于是便又往裡面塞了好幾塊的銀兩。
然而這卻讓栗嬗恃寵而驕的不滿起來,“你快拿一些出去,這太重了,沒手拿!”
“反正你都是背這個箱籠上山,手都是空的,哪裡會沒手拿?”
栗嬗唧唧歪歪的抱怨。
“快走快走!沒見到我們火錦閣有客人來了嗎?别在這礙事。”說罷,阿夕便替栗嬗動手,使其背上了箱籠,又将布袋硬塞給她。然後把她推到後邊,讓她從後門走。
一氣呵成且麻利爽快的動作,讓來的客人不禁打趣道:“這難道是掌櫃一直藏着的表妹不成?”
阿夕笑着回道:“您說得有道理,可她确實不是我的表妹。”
“但我剛剛分明看到你給她拿起的箱籠中放了不少燒餅,而且她長得如此嬌憨,你真的舍得讓她被那麼多的燒餅在路上走?那箱籠可不輕哦。如果不是表妹,又為何要這般刁難她?”
天地良心,燒餅是栗嬗喜歡吃,箱籠是她懶得提籃子,說提着籃子就沒有手去使勁了,所以才弄了個可以背的籃子,也就是箱籠給她。
阿夕本想糊弄過去,結果卻看到了客人要付錢。
有錢不賺王八蛋。于是她便主動解釋起了燒餅這件事,至于箱籠?那還不至于把這個也告訴他。
客人聽完後恍然大悟,“哦~原來是疼愛的好妹妹。”
話說的沒錯,但總感覺被他這麼說起來,就不怎麼對勁。阿夕想說些什麼,奈何錢已經被遞過來了,要她替自己寫字據好下訂金的。
阿夕收了錢,在紙張上寫寫畫畫,等來的人看過确定無誤簽字畫押後,便取出代表着今天付了錢的木牌,和簽好字的紙張一起遞還給了客人。
“不過你們這真的不能快一點做好送上門嗎?内人之前來你們這買過,你們火錦閣做出來的衣服,讓她在家宴中長足了面子。沒幾天又到小侄子的滿月宴了,内人這次還想靠着你們的衣服炫耀一番呢!”
“那我們明日便安排人盡快上門,和令妻确認一下具體的事宜。”
“甚好!”客人說完之後卻沒走,反而是站在原地憂心忡忡。
“或許我們火錦閣還有别的能為您效勞?”
“謝謝掌櫃的好意,隻是這不是内人的事了。是掌櫃的好妹妹的事……”
阿夕連忙問道:“可是發生了些什麼?”
“我先前從長安經商回來,路上遇到了一隊馬車。雖然馬車隻有一輛,但是隻憑那馬車都能賣出不少錢。最重要的是,那隊的人都要聽一位相貌不凡,氣質軒昂的人的話。那人叫他們往東,他們便是跑斷了腿也得爬向東邊,絕不敢背道而馳……”
這聽的阿夕直着急,怎麼說半天都和栗嬗沒有關系。該不會是吓唬自己,好讓自己給他打折?
阿夕當即想把這位客人請出去,卻聽到客人繼續慢悠悠道,“最重要的是,那人一直再說什麼先不去哪裡,要先來我們齊地找人。”
“我就留意聽了一下,發現他要找一位圓眼睛能說會道會撒嬌的女子。”
當初忽悠宓祎時,自己好像确實見過栗嬗能說會道魅惑人心的樣子。至于她的圓眼睛,那是栗嬗與生俱來的,很有親和力,讓自己在見到她的第一面,就故意給了不少茶湯給她。
隻要看見她咕噜咕噜地喝的一幹二淨,又立馬給她再來上一碗。一來二去的,當時阿夕也忘記了那并不是自家的茶館,自然而然在當晚就被裡面的掌櫃給辭退了。
那時的阿夕怎麼也想不到,自己除了把自己賣出去外,用血肉償還父母的生恩,竟然還有另一種辦法逃離父母。
當時的她被茶館的掌櫃趕走,現在的她卻成了當下最炙手可熱的火錦閣的掌櫃。
就連之前百般嘲諷自己的茶館掌櫃,現在見到自己時,陪着笑臉不說,還送禮道不是,一切就為了那根本不可能的優惠和提前拿到衣服,好讓他的娘子炫耀。
讓自己有現在這般被人追捧的地位的人,其實就是栗嬗。
可栗嬗卻還是那般懵懵懂懂喜愛撒嬌,甚至叫起掌櫃來,比客人叫的還勤快。
“所以您的意思是,他們很可能是來找剛才的那個妹妹的?”
“正是正是!”
阿夕陷入了沉思。
栗嬗卻仿佛潛龍入水一般自在。
如果她沒有踢蹴鞠,隻怕第一次上山就氣喘籲籲。但她踢了蹴鞠,并且踢得還不錯,因此每每來到山上,都像回了家一樣,對哪裡哪裡都熟悉的很。
隻是這麼熟悉,卻怎麼也找不到可以用來染色的草料。
現在的衣服的顔色都是單色的,根本不像她前世曾見到過的那般多樣。栗嬗知道一些什麼紮染和套染,也能記起一些方法。畢竟那些人把還未做成衣服的布匹獻到她面前時,總是對運用了哪些記憶和手法數如家珍的。
可要她來找染色的草料?應該就是染料吧?栗嬗簡直就是摸瞎。
染一種顔色都費勁了,更何況是那些這塊是紅色,那塊是黃色的布?再說了,那時的自己隻需要去看自己喜不喜歡就行了,至于喜歡的東西是怎麼出來的?那時的栗嬗沒想過,也沒覺得自己會必須得想出個究竟來。
如今的栗嬗算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雖是自讨苦吃,但硬着頭皮也得吃。
因為她不想待在火錦閣,即便火錦閣裡有自己最愛,也最愛自己的阿母,也有自己又愛又恨的那間屬于東家的房間,更有說話和做事都讓自己很舒服的阿夕。
可栗嬗就是不想待在那裡。掌櫃她不想當,東家她也不想當。
如果可以,她隻想每天灰頭土臉的踢球,踢進球之後,能否賺到錢都無所謂,她隻想踢球。
隻因為她覺得,好像隻有踢球,是真正靠着自己的能力賺錢的。
如果沒有去流芳社,或許她會去襲芳社?
不過如果沒有去流芳社,她又怎麼知道自己其實是個踢球的好料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