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雖然是小門小戶人家,一家人都過着清貧樸素的日子,但李氏夫婦對僅有的兩個寶貝女兒李春花和李杏花也是極為疼愛的。
辛辛苦苦好不容易養了這麼大的女兒一夜之間遭此橫禍,說沒就沒了,李家夫婦自然無法接受。
李春花的母親李氏險些哭得暈死過去,其父李旺祖說什麼也不肯相信自己那個懂事孝順的大女兒李春花會答應嫁給一個當街強搶民女的惡霸做妾,更不相信李春花會不守婦道,與惡霸的護院私通,羞愧自盡,便吵着要惡霸還他的大女兒一個公道。
那惡霸一向仗着自己那個在蘇州府當大當官兒的兄長在州府鄉裡橫行霸道慣了,李旺祖和那惡霸講理讨公道,又哪裡是能講出理來讨到公道的?
還沒等為大女兒李春花伸冤找回公道,李旺祖自己也搭上了一條性命,被惡霸的護院一棒子打在了後腦勺,生生的給打死了。
惡霸自然不承認是家中護院打死了人,隻說是李旺祖見大女兒與人私通後自盡而亡,便自己覺得沒臉,氣憤之下自己失足摔了一跤,後腦勺撞在了尖石頭上,就這麼跌死了。
如果不是李氏裝瘋賣傻的躲過了一劫,隻怕當時也要被那惡霸給尋個由頭滅口了。
李氏帶着丈夫和大女兒的屍體回到家裡以後,不肯為二人下葬,一心想要報官為丈夫和大女兒伸冤報仇,卻沒想到仔細打聽之下,才知道原來那個名叫盧名山的惡霸的确來頭不小,他的兄長正是蘇州府的知府大人盧騰龍,那是他們根本惹不起的大人物。
眼見為丈夫和大女兒報仇無望,李氏便一病不起,每日隻躺在床上淌眼抹淚,話也不肯說一句,飯也不肯吃一口,前幾日便撒手去了,隻剩下了李婆子和小孫女李杏花兩個人相依為命了。
短短三個月,好好的一個家就這樣家破人亡了。沒了兒子、兒媳婦兒和大孫女的李婆婆心痛如絞,隻想豁出這條老命去為兒子、兒媳婦兒和大孫女讨回一個公道。
王知縣的口碑在吳縣一向很好,人人都說王知縣是一個好官,能為百姓做主,主持公道,最是公正廉潔的。李婆婆思前想後,便帶着那張求隔壁正上私塾讀書的小兒子趙二狗給寫了這麼一個“冤”字,到縣衙打算找王知縣伸冤來了。
可小孫女李杏花覺得當官兒的那些大人們都是官官相護的,即使她們報了官也沒有用,而且還有可能落得被惡霸殺人滅口的下場。李杏花不願看見唯一的親人再死于非命了,剛剛才會趕到衙門口來勸李婆婆不要敲那個鳴冤鼓。
康熙聽了李婆婆這番話,臉色已經陰沉得可怕。
沒想到在他治下的大清國竟然有這樣縱容親人為非作歹、欺男霸女、草菅人命、魚肉鄉裡的知府!
那個欺男霸女、草菅人命的惡霸固然該死,但那個蘇州府知府盧騰龍更應該被千刀萬剮!
康熙吩咐禦前侍衛取出了筆墨紙張,用圖海那寬大的後背當桌案,揮筆為李婆婆寫了一張狀紙,交給了李婆婆。
李婆婆和她的小孫女李杏花雖然都不識字兒,但兩人都覺得康熙這篇狀紙上的字寫得好看極了,比隔壁鄰居家裡那個正在私塾裡念書的趙二狗寫得好看多了!
兩人連忙跪在地上向康熙磕了頭,一邊擦着眼淚,一邊不停的向康熙道着謝。
康熙溫和的對李杏花道:“快将你的祖母扶起來,不必拜了。去忙你們的正事要緊。”
李杏花見康熙竟然以如此和氣的态度與她說話,一張臉紅得比剛才更厲害了,連忙低聲答了聲“是”,按照康熙的話将李婆婆給攙扶了起來。
李杏花扶着李婆婆向鳴冤鼓走去的時候,又忍不住回頭看了康熙一眼,見康熙并沒有看她,不禁抿了抿嘴唇,眼中閃過一抹失落與不甘。
早知道今日能在縣衙門前遇到這樣一位貴氣不凡的公子爺,她就在來之前洗去臉上那塊之前為求自保故意畫上去的掩飾容貌用的假胎記了。
現在她的臉上帶着這樣一塊醜陋無比的胎記,這位公子爺都對她如此和氣無比的說話,等到她尋個适當的時機洗去臉上的胎記,恢複原本的容貌,公子爺看見了會不會眼前一亮,喜歡上她呢?
她和姐姐可是雙胞胎,容貌自然是極為相像的。而且,她還比她那個直脾氣、一根筋的姐姐更加聰明,将來也一定會比姐姐命好的。
這位公子爺衣飾華貴,氣勢不凡,模樣兒長得那般好看,一看便知道他必定是出自高門大戶人家。這位公子爺的人品、容貌都如此出衆,比那天令她起初看走眼的那個盧名山不知道要強出多少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