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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動如參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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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俨,從前的郡侯,高陽公主驸馬。

罪行被揭露後,先帝奪了他一切封賞,将人趕回農田裡,他便從山野來,又回到山野去。

神都的尊榮與風光,就像是一場輕易滑過的風。

桂俨卻全然沒有罪人的狼狽,他粗布麻衣,氣質卻很穩重,對王若芙說話時,鄉音與官話交雜,“當時見女郎重傷,我如今行醫,但凡見傷者,總是要救的。”

王若芙很難說能坦然面對他。

畢竟林世鏡這光風霁月的一生,惟一稱得上“污點”的,就是他春秋筆法,将桂俨的錯無限放大,逼得桂俨與高陽公主離絕,戴罪被驅逐出神都。

是為了她。歸根結底,症結在她。

她不能不愧疚,然而到了此等地步,能說出口的,也不過是一句“抱歉”。

“何須抱歉呢?”桂俨淡笑,有一種樸素的潇灑,“聽聞女郎也已經離絕。我便更不會遷怒你。”

桂俨似乎不欲與她多說什麼,收了藥碗便起身,“女郎再好好休養幾日吧,你身上的傷不輕,不宜強行趕路。”

他走了。

王若芙隔着窗,能模糊看見桂俨在小院子裡曬藥草。佝偻着背,一次又一次地翻動。

在春天不夠燦爛的陽光下,這座溢滿藥草香的小院子,似乎格外平和、格外淡然。

偶遇桂俨——這個她從前隻在宮宴上偶爾見過一面的人,實在是旅途裡不可思議的事。

她想起高陽公主别業裡,似乎有些格格不入的農田。

王若芙忽地揣摩到一點,為何高陽會留下屬于桂俨的那幾片農田呢?

也許在神都,這樣的平靜真的太難得了吧。

一直到傍晚時分,桂俨才摘了幾棵青菜,舀了一碗米,簡單做出一餐飯來,端給王若芙。

她下床還有些困難,隻能一邊愧疚,一邊接受桂俨的幫助,盤算着身上的錢應當留給桂俨多少、還剩多少能支撐她回到神都。

桂俨仍是夾雜着鄉音的官話,問她:“女郎要寫信嗎?也好讓家裡人知道,再來接應你,否則你一人趕路,還是危險了些。”

王若芙想了想,道:“借桂大哥筆墨一用。”

那雙大雁正是養在丹玉泉的那對,王若芙離開神都時,發現這兩個小家夥竟然跟了上來,還特别乖,又聰明,趕也趕不走。無意中她發覺這雙雁不知何時被訓成信鴿一般,竟能往來送信。

不用想,便知是誰的手筆。

早年他還說留那對雁在丹玉泉白吃白喝,誰知竟是給人家上了好幾年的課。

王若芙不止一次借雁與外間通信。當時南廣毒窟,她已經暴露,首領性子陰狠,當即要把她扒皮抽筋,所幸雁兒将血衣帶回郡府,援兵來得快,她才免于一死。

前日遇襲時情急,她也沒有力氣寫字,隻能在雁羽上刻下幾筆。

别人看不懂,林世鏡總能明白。

……不過王若芙也不能保證,既能寫書信,還是寫一封更保險。

-

“哎呀!”侍女雙手胡亂撲騰,“怎麼飛進來一隻鳥!”

王若蘭氣定神閑,先命車夫不用停,而後又單手揪住那鳥的翅膀,大雁“七寸”被人捏住,便一動不敢動,乖乖地伏在王若蘭身邊。

她正要松手時,那雁身上卻掉下一枚羽毛。

王若蘭拾起來,眼光正巧瞥過一痕深色的痕迹。侍女正要接過來丢出去,王若蘭忙低喝:“别動!”

侍女匆匆遞回給她,好奇問:“這……怎麼了嗎?”

王若蘭仔細端詳一陣,發現那淺色的雁羽上,深色的痕迹草草連成了兩個字——

樂川。

她第一時間想到了樂川縣,北上神都的必經之路。

而那略有些潦草的字迹,卻冥冥中十分熟悉。

或者說,沒有人比她更熟悉。

她曾經描摹這一手漂亮的字千遍、萬遍,隻為了證明自己可以寫得更好,可以超越西府的女兒,為自己争一口氣。

王若蘭輕嗅,雁羽上的泥土、她身上的荔香,與那一絲若有似無,已經幹涸的血氣。

她無比确認,“樂川”二字,是一封簡短的血書。

出自她的妹妹,王若芙筆下。

她為何以雁傳信?為何要寫血書?她遭遇了什麼?這隻雁又為何直直朝王若蘭飛來?

遇襲,情急,萬般無奈,千鈞一發。

一幅血色的兇殘畫面立刻浮現在王若蘭腦海。

她又嗅到自己身上的荔香。

是了。阿芙從前和錦儀一樣,都愛用荔香。

雁聞到了熟悉的味道,暈頭轉向,一腦袋紮進來,将不該給王若蘭的血書,送到了她手裡。

王若蘭指尖撚着那枚雁羽,忽而很輕地笑了。

你本來想送給誰呢?你想要誰來救你呢?阿妹?

“少……少夫人?這鳥怎麼了嗎?”

王若蘭掐住大雁的脖子遞給侍女,輕聲道:“殺了吧,這畜牲吓我一跳。”

侍女隻好唯唯諾諾應下。

而那枚帶着血迹和泥土的雁羽,被她輕輕地,一折兩段,然後碾碎了,再也看不清哪怕一點點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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