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張某于北城市西郊的國道邊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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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
案發前一日,張某于一家體育用品店看上了一雙價值1100餘元的Nike牌運動球鞋。
1100餘元遠超張某的購買力,于是他決定效仿影視劇中的情節,通過搶/劫的方式來獲取不義之财。
擔心當街搶/劫容易被抓,張某最終選擇實施入室搶劫。
案發當天上午,張某先是搭乘一輛公交車随機前往某處居民區,随後四處閑逛尋找作案目标。
當天下午,張某在居民區路口鎖定了拎着兩隻塑料袋回家的受害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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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真TM……”
秦俊嚷嚷着,心裡憋屈極了。
雖說當警察也有好些年,見過的案子不在少數,可每每遇到糟心的,讓人防不勝防的,他還是煩得要命。
雖說世事無常,但誰人不希望少些無常。
童念初沉默了一晚上。
或許從受害人父親王老爺子講出捐獻的那番話以後,那番話就影響到了她。
“秦俊,如果是你的話,你是選擇在活着的時候主動捐獻,還是死了以後由親屬來決定?”
秦俊想都沒想,
“我不老早就簽遺體捐獻了麼?當初還是學你跟明醫的。”
提起這事,秦俊心情還有些微妙。
當初他滿以為大家都會跟着她們幹這事,結果到最後,合着就他一個人跟在童念初和明粒這倆醫學生後頭,志願在死後當“大體老師”。
其他人還可以在晚些時候再決定捐獻器官還是捐獻遺體,他可倒好,直接簽了定向書,死了以後遺體直接被童念初的母校所接管,定向為北城大學醫學院做貢獻。
倒不是說死了以後當大體老師不好。
人死萬事滅嘛……
秦俊并不覺得有啥可膈應的。
就是吧……
他也不必被兩個至親好友如此榨幹剩餘價值吧?
就連死了以後是去北城大學還是水木大學當大體老師,都得被當年的那倆醫學生争論個高低……
最後還T/M是抓阄抓出來的北城大學!
是可忍,少爺不可忍。
秦俊想到當年自己被決定的命運就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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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沒有在生前簽過捐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童念初默默說道。
在晚上的經曆過後,童念初忽然間意識到一件事:
如果意外來臨,如果死亡不期而至,似乎将遺體的處理權留給親屬是逝者能夠留下的唯一的權利。
被逝者所給予的權利。
或許如秦俊所說,人死萬事滅。
人在生時為自己的身後事做決定無可厚非,尤其是能夠為後人做貢獻的事情;可生時的決定若是延展到相關的未亡人身上,似乎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被給予處理遺體的權利,未必不是愛的綿延。
她又一次陷入思考……
人究竟在什麼時候才能接受所愛之人的亡故,并且清晰地意識到逝者已然真正逝去。
于絕大多數人而言,或許就是在見證了□□化為灰燼,化作塵土以後。
現今國内的一些農村地區,人們依舊在費盡心力地求得逝去的親人得以土葬。
葬于家門口,葬于老宅附近,葬于家族規劃的墳地。
逝者收殓入棺木,親人于棺前啼哭。
要哭醒往生的人,要哭給活着的人,就好似哭聲的大小能夠影響輪回重生的力量。
中國人自古在死亡這件大事上講究屍骨完整,未必不是信奉鬼神一說,未必不是相信重生與輪回。
王老先生晚上趴在兒子遺體上痛哭的時候,他也說過那麼一句,
“兒子,記得回來看看我。到了那邊,好好照顧你媽。下輩子,咱們還當一家子。”
所以面對一些無法過自己心裡那道關的親屬,即使身為一名法醫,童念初也很能理解他們心裡的抗拒。
抗拒至親被解剖,是因為什麼?
即使被法醫科普了會保留遺體的完整度卻仍是抗拒,又是因為什麼?
活着的人有的時候會恍惚到比起刑事案件的真相,自己親人遺體的完整度更加重要。
去年夏天,他們處的新人曾經對着一位執拗的受害人家屬“大放厥詞”。
冠冕堂皇的話,大道理的話,在童念初看來都是大放厥詞。
新人拍着桌子要尋求真相與正義,口聲說着要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在受害人家屬油鹽不進的時候,他恨鐵不成鋼地失去了情緒管理。
他甚至開始叫嚣着質疑家屬,
“你這樣對得起你死去的親人麼!”
童念初趕走了他。
毫不留情地當着家屬的面轟走了他。
“你眼中的受害人,是他們所愛之人。他在你眼中是受害人,是遺體,是尋找真相的鑰匙,但在他們眼中,那是一個人,是他們愛的人。”
他們……總歸舍不得……
那件刑事案件最終并沒有發展到需要強制解剖的地步。
家屬最終同意了解剖。
受害人在經曆不法侵害時是第一次傷害,而活着的人唯恐受害人在解剖台上經曆第二次傷害。
就算淪為了遺體,就算已經死去,他們也會心疼。
法醫需要為生者解惑。
能在最大程度上挽回不法侵害後果的,是用科學技術,以公正之心,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法醫手裡的解剖刀才不是殺/人/犯的匕/首。
醫生是有時治愈,常常幫助,總是安慰;
法醫是總是收尾,總是幫助,總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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