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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筆錄》
開始時間:2007年2月22日2時11分
結束時間:2007年2月22日2時43分
地點:北城市公安局特别辦公室
被調查人:陳楓,
北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1分隊民警,
30歲,男,漢族。
調查人:趙文紅(江湖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陳齊(北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黎裡(江湖省公安廳刑偵局負責人)、
鄭明(北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茂(北城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組長)、
王遠(北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
王正風(北城市公安局技術鑒定處處長)。
調查目的:了解2.21重案的相關情況
記錄人:孫勝利、周思(江湖省公安廳刑偵局民警)
筆錄内容:
問:陳楓警官,我們現在找你了解2.21重案的相關情況,希望你能如實回答我們的問題。聽清楚了嗎?
答:清楚。
問:2007年2月21日,也就是昨天中午11時到13時,你在哪裡?在做什麼?
答:當時在單位。工作,還有午飯。
問:具體是在哪裡?和誰一起?請如實說明。
答:一開始,是在我們隊辦公室。午飯的時候,在童,在童念初警官的辦公室,跟沈夢君警官一起。
問:在那之前,你昨天有沒有見過北城市公安局技術鑒定處秦俊警官、童念初警官?
答:有。昨天早上,上班之前。還有,在食堂吃早飯的時候。
問:當時有沒有發生過什麼特别的事情?或者異常情況?
答:沒有。
問:昨天整個上午,到13時之前,你身邊有沒有發生過什麼引起你注意的事情?
答:沒有。
問:昨天下午15時許,為何突然前往案發現場,新華印刷廠?
答:我接到……我接到2隊劉強打過來的電話。他說,2隊的人在新華印刷廠辦案,缺人手,想讓我去幫忙,支援。
問:然後呢?
答:我們隊正跟2隊一起偵辦連環奸//殺案,當時隊裡的所有辦案組都在外面幹活。隊裡隻有小羅跟我在,小羅得留守辦公室,我就通知了魏薇辦案組增援,然後自己也開車去了新華印刷廠。
問:請你具體說明到達新華印刷廠以後的所有情況,一分一毫都不能放過。
答:……我到達廠區以後,發現印刷廠門口沒有警車。我覺得奇怪,剛想打電話,突然聽到廠房裡面有動靜。我進入廠區後,發現秦俊,秦俊警官被綁在椅子上,他倒在地上昏迷不醒,頭上還有傷。在距離我們15米處,淩志遠腹部中刀,側躺在地。我當即拿出手機,撥打120急救。挂斷電話以後,應該隻有不到1分鐘的時間,我就聽到了急救車的聲音。然後……6名急救人員,還有沈夢君,沈夢君警官,先後抵達印刷廠……
問:你當時在廠區裡有沒有注意到現場還有其他人在?
答:我看到……我看到秦俊警官,和淩志遠,受傷以後……腦子很亂……餘光好像注意到廠區深處還有什麼……但我當時擔心嫌疑人仍在現場,所以我一直待在原地備戰狀态,等待,等待增援……我……
(被申請人因故中斷調查)
問:你是什麼時候确認案發現場還有其他人在的?
答:是沈夢君警官他們到達廠區以後……她尖叫了一聲……
問:發現之後,你做了些什麼?
答:什麼……什麼都沒做……我什麼都沒做……
問:案發現場為何會有出自于你配/槍裡的子/彈,而且是全部15/發/子/彈?
答:我……我朝空中放的……
問:你在現場有發現嫌疑人嗎?
答:沒有……我之後……有确認環境……
問:那你為什麼還要開//槍?
答:我不知道。
問:除此之外,你還做了什麼?
答:我在,我在守案發現場。我在記案發現場。
問:守案發現場?記案發現場?
答:是。
問:那麼沈夢君警官到達現場以後,她做了什麼?還有6名急救人員,他們都做了什麼?
答:沈夢君,她,沒有做什麼……先開始,我沒有讓她過來。
問:也就是說,當時在案發現場,童念初警官身邊隻有你和急救人員,明粒是嗎?
答:是。
問:你在抖什麼?
答:我不知道。
問:你哭什麼?
答:我不知道。
(本次調查因被調查人情緒激動而終止。)
以上所述,與我說的一緻。
陳楓
200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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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筆錄》
開始時間:2007年2月22日2時45分
結束時間:2007年2月22日3時12分
地點:北城市公安局特别辦公室
被調查人:沈夢君,
北城市公安局法制辦公室民警,
29歲,女,漢族。
調查人:趙文紅(江湖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陳齊(北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黎裡(江湖省公安廳刑偵局負責人)、
鄭明(北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茂(北城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