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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酒樓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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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崑瑛了然地點頭,“那一定是指觸犯過刑律之人,或是受過肉刑之人了?”

對面的人互相商量一番,最終還是點點了頭,不過仍是補充了一句,“并非大奸大惡之人。”

“何種為大奸大惡,何種不為?何種肉刑不是因觸犯律法而實施的?”

對面的人啞口無言,王銘和思索了一番,出來回道:“生民所觸犯的律法,也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如殺人、縱火、強盜等,謀财害命或是反抗朝廷,這人心裡都黑透了,不可再用。還有一類卻是如管仲之罪,雖也是罪過,但并非謀财害命、并非悖逆君主,隻能說是各為其主,其情可憫。像這般人,若是有大才,為何不能常伴君側?”

鄭崑瑛正在思考時,段之缙終于開口,“在下段之缙,敢問兄台,管仲是無罪之人嗎?”

王銘和仍是那一句話,“其情可憫。”

段之缙失笑,“臨陣脫逃,是否為罪過?想要射殺齊桓公,我們先不論齊桓公的貴族身份,他想要殺人,是否為罪過?”

王銘和:“自然是罪過,但管仲有大才,司馬貞曾贊許他和晏嬰二人,‘夷吾成霸,平仲稱賢。’即便私德有虧,比起他們的功績,這也不算什麼吧?”

“兄台這就是後人之見了,請問齊桓公留下管仲之時,能夠預見管仲能助他為春秋一霸嗎?臨陣脫逃,對軍前士氣的打擊,難道還要我為兄台細言嗎?管夷吾為助其主上稱王,使得公子糾險些以兄殺弟,造成人倫慘劇,這也是其情可憫嗎?”

對面的王銘和垂首不言,台下之人或點頭贊同,或撇嘴表示不屑,各有各的想法,有着急的人大喊出聲,催着王銘和應答。

段之缙乘勝追擊,“在下細思兄台之言,不過是應了‘刑人不在君側’的前一句話,‘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管仲為一代名臣賢相,即便是犯了罪也有兄台等為其辯白,道一聲其情可憫,若此人不叫管仲,名為張三、李四、王五,兄台還能說一句其情可憫嗎?還是恨得咬牙切齒,稱之為臨陣脫逃、悖逆人倫之大奸大惡之人?孰不知秦之強,正在于‘法不阿貴,繩不撓曲’。”

“好!”這一番論述叫衆人議論紛紛,拍手叫好,段之缙朝着台下再施一禮,回到原處站定。

這一回,這論是真辯完了,對方啞口無言,垂頭喪氣,這邊有一個士子還沒來得及說話,可現在理已然說盡,他也是自尊自重之人,斷不會現在插上一些口水話,保住自己的名額。

老先生再次敲響了銅鑼走上辯經台,這一場辯經就到此結束。

“真是大開眼界!”他弓腰朝着台下大聲疾呼,“果然英雄出少年啊,本以為反對者人多,贊成的小友們該有一番苦戰,然後力有不逮敗下陣來,沒想到反敗為勝,赢下了這一場辯經,真真是叫老朽我開了眼界啊!”

底下人也不斷歡呼,明明是寒冬臘月,雖說南方不如北地幹冷,但也是濕寒難耐,此時的樓内卻是一片熱氣騰騰,連着頂上的花燈都在旋轉,“金鱗映月”的燈王閃耀出那一條蛟龍,在雕梁畫棟間飛舞穿梭,震蕩人心。

“現在辯經台上還留下四人,正是段之缙小友,鄭崑瑛小友,夏明小友和錢治平小友。下一個題目為‘重本抑末’,隻不過此次題目要求是,寫文以駁斥‘重本抑末’!”

老者尚沒有說完,底下一片嘩然,“重本抑末”是聖人教訓,道理已經說盡,不應再辯了,況且這是朝廷政令,也輪不到他們這些沒有官職的讀書人在此大放厥詞。

底下已經有人心驚膽戰,怒嗔道:“你們這是什麼意思?‘重本抑末’乃國法,豈能駁斥!”

老者哂笑,“大家先不要着急嘛,這是縣令大人出的題目,最後的文章不僅要給各位看,還要呈給縣令大人看呢!不過,若是台上諸位不敢,那可自行下台,隻可惜今年的燈王,恐不能歸于賢才了……”

段之缙是為求名,既然文章能給知府看,他自然願意。鄭崑瑛是奔着好彩頭來的,自然也不會下台。夏明也是為了這盞燈來,那錢治平卻不敢做此種“悖逆”之文,大袖一揮走下高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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