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醫生變成人質之前,在他身上那個竊聽器失效之前,何英才确實表達過“自己在地下車庫看到過什麼”這一信息,周舒桐以這個理由出現在監控室,合情合理。至于唐建義的信息——相信曲弦并不會介意幫她這個小忙。
“這丫頭真行,這點小事兒還讓曲弦那麼大個隊長代勞。”周巡閉着眼,跟面前人順口吐槽,“早知道讓小汪去了。”
關宏峰站在病床前,一聲不吭的看着護士給他紮好了點滴。
護士叮囑他,在點滴快輸完的時候記得叫人,并且警告周巡不要再到處亂跑,他最好老實呆着留院觀察,以确保沒有真的隻是輕微腦震蕩而已,沒有其他的進一步損傷。
等她出去,病房裡又隻剩下兩個人。
周巡感覺時光倒流了——如果不是窗戶外天已經黑了的話。
又要回到那個他不想聊的問題。
“所以你還是沒說,213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周巡先發制人,“就算那天晚上真是有人用伍玲玲的信息把你釣走了,你會老老實實出現在犯罪現場?”
關宏峰思索兩秒,還是說了實話:“我犯病了。”
周巡反應了一會:“你那個怕黑的病?有這麼嚴重?”
“我當時失去了意識,再醒過來,就是在吳征家裡。”關宏峰迎上對面審視的目光,“你信與不信,這都是事實。”
“……那然後呢?”
“我去了附近的洗浴中心,再然後就是出警。”
周巡忍着大腦裡的眩暈感繼續思考,他靠在牆上緊閉着雙眼,很快抓住這句話的漏洞:“那不對,現場兇器上的指紋和你有關吧?”
按照關宏峰的說辭,吳征滅門案原本應該是要栽到他身上的,那麼現場不應該存在一個指向關宏宇的證據——很明顯,這隻能是關宏峰本人為了甩鍋制造的。
他依舊清晰的記得那天晚上的情況,那把帶着指紋的兇器是在附近垃圾桶裡找到的,現在想來,也很有可能是關宏峰後來才抛擲的吧。
周巡已經大緻猜出了213當晚的經過——關于關宏峰的那部分。
“我就說為什麼那枚指紋那麼奇怪……”他終于睜開眼睛,迎上關宏峰的目光,“為什麼那枚指紋裡會有那麼多複雜的成分,怪不得。”
膠漬,滑石粉,甚至還有玉米澱粉——後二者是爽身粉的常見成分。
周巡今天終于想明白過來了。
“老關,案卷你也看過了,物證你弟也翻過了,還記得我們很久之前的約法三章嗎?”他坐直,“如果發現任何疑點,你得告訴我。”
“物證我沒親眼見過。”關宏峰沒有直接回答,而是把問題抛回去,“這個案子的後續調查是你在進行,現場你一定去過無數次,屍體你也看過,難道你沒發現過任何問題嗎?”
“問題?”周巡冷笑一聲,不知道是在笑他的話,還是在笑自己,“是啊,問題……怎麼可能沒有問題?”
“恰恰相反,老關,這個案子全他媽是問題。”
他垂下頭,用手掐自己的眉心:“案卷你看過,那你應該知道那個現場有多詭異,關宏宇的DNA撒的滿天飛,毛發,血迹,到處都是,如果不是最後那把刀上有他的指紋,我都懷疑是不是你倆一塊做的案。”
“現場的遺落的部分頭發,毛囊完整,很明顯不是自然脫落的,”他對213的任何細節如數家珍,“現場格外整潔,每一個角落都被打掃得幹幹淨淨,但上面又灑滿了關宏宇的痕迹,就連吳征老婆的指甲縫裡都被人清理過,然後又在上面覆蓋了一層關宏宇的皮膚碎屑。”
“現場的每個角落都有造假的痕迹。”
關宏峰看過案卷,自然知道他說的這些細節。
“但是指紋,”他忽然想起,“兇器上的指紋,我記得案卷裡沒提到有僞造可能。”
“——那他媽是因為我把這個事兒壓下來了。”
周巡知道,他說了這句話,就相當于一口氣給自己安了很多罪名——人民警察法第六條、第二十二條,公安紀律條令第十二條,刑法三百九十七條、三百九十九條、三百零五和三百零六條——在案子沒查清之前,至少是這些。
但他還是說了。事實上,他一年前已經這麼做了。
沒等關宏峰問,他就已經給了答案:“現場的任何東西都能是假的,但是那枚指紋,關宏峰,那枚指紋如果是假的,犯罪嫌疑人就變成了兩個人。”
“你為什麼這麼做?”
“還他媽能為什麼!”周巡覺得有一股無名火從心底竄起來,“因為我知道你不可能殺人——别問我為什麼會這麼想,我他媽也不知道。”
現場的證據鍊過于完整——指紋,DNA,人證,附近監控,每一條都能把關宏宇釘死在殺人犯的柱子上。
如果隻是有現場的物證,那麼按照現場物證的造假程度來看,是完全無法定罪的——但是安廷的口供,和現場附近的監控結合到一起,關宏宇這個鍋不背也得背。
“他出現在附近,但是現場證據又有僞造迹象,這一切都太沖突了。”周巡覺得頭暈又在加劇,煩躁的仰起頭,“不論他到底清不清白,我想隻要我把人抓回來,總能問個水落石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