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年的時候聞命準備了熱紅酒,他從瑪莎超市買到了五塊一瓶的熱紅酒,為了湊熱鬧他還專門去更便宜的水果攤拿了幾個橙子,然後去印度人開的店買肉桂粉和羅勒粉。
半途遇上一群南亞人在開party,他們穿着金黃、粉紅色的沙麗,嘻嘻哈哈地跳舞,隔着老遠聞命就聽到了摔酒瓶的聲響。
他的腳步一頓,不知怎麼就慢了下來。聞命躊躇片刻,換了一條路走。
進門的時候,聞命變了表情,他從自行車上取下來一個氫氣球,滿心歡喜沖着屋裡喊:“小敬!”
沒人回答,聞命覺得奇怪,一進門看到時敬之坐在桌前,正聽到聲音緩慢地看過來。
他面無表情,隻是平靜地沖着聞命的方向,過了半晌才淡淡回應:“你回來了。”
聞命沒反應過來,他大聲說:“我買了熱紅酒我們可以過聖誕!你今天幹嘛啦?”
時敬之沒有很快回答。聞命滿腦子都是熱紅酒配肉桂粉還應該加檸檬可惜家裡沒有檸檬了。
過了幾秒時敬之才回答:“…整理了一些唱片。”
“唱片好啊!可以把我們經常聽的放一起,我剛聽說有家店裡賣二手Die Seejungfrau……”
這是聞命最近最喜歡的一張唱片,一共有三段,他已經搞到了前兩段。
但是時敬之沒再說話。這個時候聞命才稍微感覺到不對勁了。屋子裡很暗,時敬之的聲音一如既往冷淡,聞命卻忽然覺得焦躁不安。
這有點像他們剛剛相遇的時候。一開始時敬之對聞命多有排斥。這種排斥的感覺并不是那麼鮮明,時敬之很安靜,甚至說得上是聽話。
時敬之說完以後,就又沉默了。他好像陷入了回憶中,又似乎在認真打量聞命。
聞命心中陡然升騰起一種慌張的情緒,右腳下意識後撤一步,仿佛想要逃離,然而緊接着他停了下來。
聞命緊緊盯着時敬之的臉看了一會兒,他有點緊張,咽了口唾沫轉移視線,就一直看着他們新刷的牆壁發呆。
時敬之把所有的碟片的封面朝下反過來,摸着手裡那張光碟,他突然笑起來:“這張是最受歡迎的碟片。”
聞命一愣,視線轉移到他手上:“為什麼?”
時敬之誠實道:“因為這張的劃痕最多。”
他又摸索了幾下,這給聞命一種錯覺,他坐在這裡已經把這張唱片摸了幾百次。
時敬之突然開口說:“你記不記得有一天,你去打漁,很晚才回來。”
聞命又是一愣,忍不住問道:“那次?奧本那次?”
有一天聞命去了很遠的港口打漁。那個小鎮距離貝倫區有三小時車程,他跟時敬之說自己要去那邊買扇貝。
聞命沒有young person card,這些同齡學生能用的打折卡都需要綁定身份ID,所以他沒有辦法坐火車。他在光明街找了個貨車司機蹭車,代價是幫人家修電視。
貨車開得慢,聞命緊趕慢趕,回家的時候天已經黑透了。那天他很累,幾乎是拖着腿回來的,但是他沒想到時敬之在門口等他。
時敬之歪頭想了想,仿佛在記憶裡翻找,他回答地很快:“是的吧。你說你給人家修電視那次。”
其實那段時間裡時敬之常常走出屋子曬太陽。他受傷的腿逐漸康複,他扶着牆壁出來走走,很多時候聞命回來,恰好能看到他就在斷牆的窟窿邊。有時候是清晨,有時候是傍晚。
就好像他專門跑出來等聞命回來。
聞命隻是覺得湊巧,他潛意識裡不允許自己多想,想入非非、過度期望向來不适合他,但是看到時敬之的那一刻他的确是腦子裡一片空白的,因為過于驚喜。
隔離牆一直沒有被拆除,到處布滿紅黑色的塗鴉。
聞命啞聲,他緊張得要命,隻想輕輕地靠近他,慢慢走過去,可是腿腳卻控制不住,一瘸一拐、深一腳淺一腳地向時敬之狂奔。
然而地面太坎坷,他的速度該是很慢的。時敬之仿佛聽到了動靜。他那個樣子太像等人了,聞命心跳如鼓。
時敬之等人的時候,就隻是等人,側着一張臉,耳朵沖着聞命歸家的方向,他的聽覺很敏銳,捕捉到了地上細微的石頭磕碰聲,整個人輕輕一顫,再凝着神轉過臉,聞命在那些縫隙中看到了他清瘦的側臉。
“小敬——”嗓間仿佛被堵住了,聞命哽着聲音,氣息起伏不定,他再叫:“…小敬。”
時敬之聽見了,因為下一刻,他微笑着望過來,隔着生鏽的黑色栅欄還有紅色磚牆,将一支花蔓遞過。
“紫藤花開了。”時敬之說。
聞命沉默了很久,他望着那個方向,再輕輕擡步,盡量沉穩地、沒有異樣地走過去,然後他綻放出一個笑容,回應說:“紫藤花開了。”
聞命把那個夜晚記得無比清楚,他忍不住糾正對方說:“是紫藤花開了的那次…!”
“嗯。”時敬之不鹹不淡地回應他,仿佛不怎麼上心。緊接着他說出一句完全出乎聞命意料的話:“其實那天我是準備離開的。”
“………!!!”聞命嗓間一窒,他一個箭步沖上前,抓着對方的肩膀說:“你要走?!”
“走去哪?!為什麼?你為什麼要走?!”
“為什麼要走,你不知道嗎?”時敬之反而笑着問他。
聞命的身體瞬間僵硬。
“聞命,其實你一直沒有告訴我,你到底去幹什麼了。”時敬之還是很冷靜的。他慢慢拍拍對方的手臂,勸他坐下。聞命的手臂幾乎是他的三倍粗,仿佛一下就可以扼斷他脆弱的喉嚨,可是時敬之仿佛完全不怕。
“我其實一直想走的。”他今天竟然和聞命開誠布公了。
“你可能不知道。剛剛遇到你的時候,我一直想離開,盡管你救了我,可是我卻感到害怕。害怕的理由……其實你也應該知道吧……”他說完,突然沉默了一下,仿佛不想進行這個話題。空氣變得凝滞,時敬之說:“算了…這個我們後面再說。”
時敬之歎息一聲,轉過身面對他:“後來你很照顧我。”
聞命沒有坐下,反而把他的肩膀抓得更疼了。時敬之寬容大度地搖搖頭,接着說:“後來我想,把傷養好再說吧。我一開始對你多有猜忌,懷疑大過信任。但是我受過的教育告訴我,不可以把人想得那麼壞,我想可能是我的爛好心作祟,也可能是因為我太過于懶惰、自私,我抱着自暴自棄的想法告訴自己,留下來,多和這個人相處一段時間吧。”
聞命聽到對方說“留下來”,手下又是一緊,在時敬之肩膀上捏出紅色。手掌下的布料是滑溜溜的混了蠶絲的綢緞。
而聞命身上還穿着白襯衫,他常穿這件白襯衫在外面跑。
他雖然很貧窮,但衣服永遠整潔幹淨,甚至帶着一股清新的洗滌劑香氣。
他上午在咖喱店打工,晚上會去酒吧當服務生。
他賺了錢,最大的支出在時敬之的吃穿用度上。
“你……”聞命忍不住啞聲說:“你…我對你還是很好的,是不是?我一直對你挺好的,是不是?”
他好像在挽留,但是又怕時敬之說出讓他恐懼的事實。
時敬之卻隻是無奈地拍拍他裸露的手臂,繼續道:“…我勸服我自己,你就像是我爸媽帶過的學生,你對我很好,可我也知道,對我好代表不了什麼,我更希望你本性不壞。”
這是時敬之第一次提到自己的家人父母,聞命這時候才發現,他們談風花雪月、雞毛蒜皮,他們講了無數個别人的故事,卻從來沒有深入講述過自己的故事。
聞命聽到他說自己本性不壞,心裡又燃起渺茫的希望。可緊接着,時敬之又問出一句讓他渾身冰冷的話:“你為什麼從來不告訴我,貝倫區就是德爾菲諾大區的邊緣老城區呢?”
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