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完沒能說出的話:“我要結婚了。”
曾經我把加州的窗簾披在身上。像每個青春期女孩會做的那樣,她們問自己的藥販男友:“我是否美麗?你是否願意娶我?”
他許諾給我一條配得上我的婚紗,無數其他的男人替他履行這個諾言。萬衆敬仰耶和華,為什麼那些人裡獨獨沒有他?
我不信雷蒙沒去倫敦找過我;我确信雷蒙沒來倫敦找過我。倘若他來了,我絕不會讓他走。我應當把他的話都錄下來。我怎麼寫得盡呢?
我發現我從未對他說過,“我愛你”。我想是因為我把這句話給了太多不必要的人,因此少了他的份額。我總仗着他愛我。
巨大的悲傷中我流了一次産,約瑟夫待我如公主。我們的婚姻好像是因為欲望和孩子而得以存續。
他說:“我的辛達,我的精靈,别讓它們把你也帶走。”
他為我栽一棵橘子樹。
橘子樹下,我說:“我願意。”
那個稱呼橘子樹下的我為“莉莉”的男人送來禮金,裝在一個奶油色的信封裡。他比生命還不肯放過我。
顯然那是我第一次結婚,試婚紗時我猛然發現能幫助我的人都不在我身邊,我離家五千多公裡遠。倫敦的街道上沒有我的熟人,我好想我的爸爸媽媽,還有我的哥哥。我不愛他們,但我好想他們。我想回紐約,我想回唐人街,我想回家,我想與他們葬在一處,下一世還要再做糾纏。我想那些躺在靠牆單人床上伸不開手臂的日子,我想替我阻擋蚊蟲的舊紗簾。它們不是實物,而是一種感覺,捆着我鎖着我綁着我,讓我不能移動,使我不能呼吸,令我的眼淚灌注。很多時候我有那種感覺,時間轉回到去年的同一個時節、肌膚被熟悉的布料包裹、相似的對話發生…我走不出過去,我走不到未來。
全天下的眼淚都讓我承受吧,反正我已經如此的痛苦了,我許願迷茫的人不會哭泣;滿世界的迷茫都讓我負責吧,反正我已經如此的難捱了,我許願凡我見到的人都有未來。隻有我不行就夠了,我活在過去那小點點的陰影裡。
家庭醫生說我是流産導緻的憂郁症。
懷蕾妮時我也差點流産,因為亞瑟的葬禮。
我又要說,婚禮和葬禮沒什麼兩樣。極盡奢華,不知所為。都有賓客,都給賓客看那些眼淚。
多年以後約瑟夫跟我回憶當天的場景,他說:“你肩膀緊扣,渾身顫抖,眼淚比急來的雨更傷人。不愛你的人會說你楚楚的美麗,愛你的人則為你心傷。”
我問他:“你是哪一種?當時的你是哪一種?”
他不說話,坐在我床邊,撫平我褶皺的上衣。
我說:“等我死了,也這樣替我整理衣衫吧,我知道你會在。”
他哭了,又吻我,又要我。
我說:“你也是我走不出的過去啊。”
遊泳池,網球場,花園,書房,在那些黃油和果醬、紅茶和方糖上,他也是我走不出的過去啊。
倫敦把我身上那點加州贈送的古銅奪走了,我恢複到黑白,仍有什麼彩寶都不能将我點染,因我的心就是那種顔色,就是一片凄涼的黑白。倫敦似乎也不歡迎鮮亮的色彩。
我用大量的尼羅河花園掩蓋身上那種從商場買回來未經清洗的新衣服似的悲傷,但它們混合成為一種更加惱人的氣味。很快我有了有效的辦法,我用香槟佐帕羅西汀片。有時我喝威士忌。
約瑟夫問:“你又怎麼了?”
讓我來翻譯,他問:“你怎麼醉成這樣?我們約好今天去騎馬的。”
我說:“我不去煩你們了,玩得開心點。”
我想,如果約瑟夫執意要扮演一個“好父親”的角色,他應該一直那樣做,而不是在偶然的某一次,他放下獵槍,對衆人說:“我想提前回去看看我的妻子。”
也不算是巧合了,我知道這種事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不過對象是裡安,約瑟夫大概有心理準備,畢竟他知道我們的關系。
他看到我,我看到他;他沒出聲,我沒喊停。他看着另一個男人占有他的妻子。
他問我:“裡安是你唯一的情人嗎?”
他又問我:“蕾妮是不是我的女兒?”
我真奇怪,為什麼離婚的時候他不說出來。在律師質疑我沒有工作和經濟來源時,他應該說出來的。那樣我好帶走我的蕾妮,即使我可能提供不了像他一樣的教育和陪伴。
我說:“我的女兒不能有後母。”
他說:“這事不會發生。”
至少到現在他沒再婚。而我結了三次婚,我成為像我母親一樣的,失敗的母親。
并不是說,約瑟夫是個合格的父親——這簡直是罕物。他不願做親子鑒定,也拒絕承認蕾妮是他的骨肉。好在他愛她。
我說:“别像一個混蛋一樣愛她;别像愛我一樣愛她。既然你把她奪走了,做個正常人。”
他說:“我分得清。”
以免我聽不懂這是句諷刺,他補充:“隻有你分不清。”
随即他道歉;我不明白有什麼好道歉的,我傷害他時從不道歉。
天主教徒式的,我用皮帶抽打自己的後背,用插着唐菖蒲的花瓶砸自己的腦袋,用煙頭燙自己,然後裹一條浴巾,跑去警局狀告他家暴我——他不同意和我離婚,我就使他家門蒙羞。
我甚至忘了他不抽煙。而他唯一忍受不了的是别人看見我的身體。
他說:“裡安就足夠了,或者再加兩到三個,足夠了。”
他比麥克慷慨大方太多了,連裁縫對我說話時麥克都警惕。我感歎他沒殺了我。
有一次,我在欣賞脖子上項鍊的小細節時向櫃台的鏡子湊了湊。我用拇指抵着天藍色的小蝴蝶,因親吻而呈現一種豐滿的嘴唇發出聲音,氣息或許剛好可以傳送到店員那裡。麥克不由分說地把我拽走了,要不是路上行人匆匆,他真的會把我按在引擎蓋上收拾一頓。像父親教育自己初顯魅力與誘惑的女兒一樣,他不用鞭子和皮帶,他用發刷和手掌。
高等教育确能使人聰慧嗎?約瑟夫說中了所有事。
我還在考慮要不要留在倫敦時,約瑟夫給我在市區買了一套公寓。書、碟片、衣服、酒…一切都布置好了。
約瑟夫把鑰匙交給我,他說:“我自己沒留。當我按門鈴時,麻煩給我開門。”
我問他:“你怎麼知道來的時候屋裡沒有别人?”
他聳了聳肩,說:“我們離婚了,我想我不會介意;而且,公寓裡有好幾間卧室。”
他說:“我變成你的情人了,不是嗎?這樣你會不會多愛我一些?”
我依稀記得有人贊歎我的容貌,也羨慕我。她說:“你吸引他們。”
當時我說:“吸引一個人很容易,留住他卻很難。”
不過我很少有确定自己言論的時刻。我經常胡言亂語,撒謊騙人,再騙騙自己。
約瑟夫帶蕾妮來陪我度聖誕,不知何時我不過新年了。
約瑟夫說:“你應當過的,我可以陪你,像以前一樣。”
我沒理會他,卻發現蕾妮喊我“媽媽”。
我崩潰了,我倉惶的松開拉着她手。收回給她的吻,我跑開,把自己關進衣櫃。哄好蕾妮後,約瑟夫來找我。他打開櫃門,見我不肯出去,隻好坐在地闆上,又跪起身攬我進懷裡。
我說:“不止一條傷疤。”刨腹産給我的傷疤。
于是約瑟夫用眼淚給我留下新的一個。
他抱着我哭,問了許多難回答的問題,盡是些蠢問題,“為什麼?”“發生了什麼?”“我們怎麼變成今天這個樣子?”
我糾正說:“是你變成今天這個樣子,不是我;我一直如此。”
那年我二十六歲,我們結婚三年,離婚又糾纏了三年。
我開了間花店,約會了不少英國男人,雖然我總是很快分手——因此我沒必要記住他們的名字和樣貌,我有一種留在倫敦的沖動。我不喜歡倫敦,但我有預感它會成為另一個唐人街。裡安回紐約了,顯然他不了解麥克的事,他還問我要不要和他一起。
我想起加州的夏天,使我皮膚曬出紅斑的夏天,我依舊躺在沙灘上。雷蒙支起太陽傘,還搭了帳篷,他叫我躲一躲毒辣辣的太陽。我情願受虐,我說:“除非你不愛這樣的我了。”
他說:“我要去遊一圈,你要不要和我一起。”
幾年後有一天,我在德州,克裡下課就沖出校園,把朋友都甩在身後。他氣喘籲籲地跑到我面前,還沒站定,就問:“我買了晚上的電影票,要不要和我一起?”
我終究沒能和任何人一起。
當我懂得的時候,也是該離開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