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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chapter 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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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three.

Paris, Texas.

我對着一張加利福尼亞的明信片流淚。

克裡問我:“賽,如果将來我去加州念書,你會為我來嗎?”

我說:“不要成為别人的影子,克裡,做你自己。”

克裡說:“假使成為他能使你快樂,我甘願。”

我說:“沒人能使我快樂,别白費力氣。總有一天我死去,你不愛我,也不記得我。”

他說:“我永遠愛你。”

起初他隻敢親吻我臉頰。

我希望有人能愛我;但當我感覺不到愛,或是拒絕感受愛時,他們的愛于我而言也就無易。我的人生是沾在衣領上的牙膏和水漬,是一種罹患的早醒性失眠。淩晨兩三點睜開眼,有些人睡了,有些人還沒睡,我的一天卻要從這個時間點開始了。在黑暗中摸索着爬下床,盡量不發出任何聲響,也坐着,也站着,但像隻遊魂一樣。我疑心是我洗臉的舉動喚起了窗外的鳥叫。我又能怎麼辦?不是所有的錯誤我都能承擔。

麥克來德州找我。他一句話也沒說。我知道他想說什麼。“我的小兒子才十六歲”。我知道他為什麼沒說。那年我也十六歲。我不想他把整件事看作一場報複,即便它非常像非常像,我卻還沒下作到把一個孩子的感情當成趁手的工具;再說了,我與他有什麼好報複的呢?縱使有也輪不到克裡。我真心可憐這個失母的小孩子,某種意義上講他也喪父。假如他利用了我的同情,我也叫他利用,他有這個資本和權力。有時看着他,我覺得是我搶走了本屬于他的父愛,十六歲的我偷取十六歲的他的父愛——這兩個個體從未相遇,但在注定的宿命下走向融合,我們都是受害者。

我希望有人能溫和的待我,于是我溫和的待克裡。最後我發現,我從根源處就不理解溫和的含義。難道是柔情且懷冶的吻?難道是共枕同眠?難道是相擁而泣?萬事成空。克裡不該指望我能成為一個好母親的,雖然當年我抱他,但是我抱他如同抱我的蕾妮。

我揉進尼古丁的悲傷吵醒了克裡。望着黑慘慘的天,他問我:“你怎麼坐在地上?冷不冷?現在幾點了?”

我說:“你該回學校了,别讓舍監抓到你。”

他唔了一聲,迷迷糊糊的開始穿衣服,好像我下達的每一指令都是正确的、都是必須立刻執行的似的。

他穿上牛仔褲,問我:“現在給你備早餐嗎?”

我因那句話吻了他七下;因那七下吻他誤了第一堂課。

我不曉得是不是那天學校給麥克打了電話,我不曉得麥克那天是不是剛好接到,或是他的手下記了留言,至于那手下是誰我更沒處了解,除了亞瑟我誰都不記得,而亞瑟死了,快有十年了。

和往常一樣,我在學校外等克裡放學。我沒等到克裡,我等到了他的父親。

麥克下車,對我說:“克裡今天不去你家了,我替他去。”

我害怕極了,麥克握住我胳膊時,那種恐懼達到了頂峰,于是我喊:“亞瑟!亞瑟!”

德州應為我下一場雨,十八歲生日那天同樣的雨。這樣,在麥克拖着我的時候,亞瑟會從駕駛位下來,倉促的撐一把傘,讓我保留半邊裙子,讓我保留半邊體面。

開車的是一個我沒見過的年輕人。麥克吻我的時候他目不斜視。

我終于到了能負荷他愛的年紀了,可他早已不在,能給我那種愛的人們早已不在。

沒關系,再有六年,最多七年,我也不在了。盼望真有一條河,有擺渡人載我去對岸,他們所在的那個對岸,如此我可以循着他們的腳印向前走,再不會失落,再不會彷徨,因為我知他們在前方。但我怯懦,我怕找不到他們的殘影,我怕我還是孤零零的一個人。

麥克住了三天,不得不走,走之前他叫克裡同我告别。

克裡說:“我想要娶你,賽,沒有什麼為我停留,我接受了,我隻渴求你的等待。”

我說:“你和當時的我一樣大。你讓我怎麼舍得拒絕。”

他問:“什麼樣的婚禮才配得上你?什麼樣的愛才配得上你?”

我說:“你是我問題最多的情人?”

他又問:“我令你讨厭了嗎?”

我說:“又一個問題。”

他說:“我堅持要問。如果是,我會沉默,把方向盤全權交給你掌控。”

我說:“跟我講話,就算我沒回答,也跟我講話。”

他說:“我會的,賽,即使到最後沒什麼可說了,我也會把我愛你重複一萬遍,一億遍。到我聲帶損傷不能發音,到我力竭。”

那是克裡給我的最後一句話,我們再沒見面。

先前我以為他和麥克不一樣,他終究是他父親的兒子。

我同一個年長的男人說:“這個世界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樣。”

三十歲之前我沒想到自己能活過三十歲,三十歲之後我覺得真應該早點結束生命。在我六到八歲的時候,某天夜裡我醒來,萬籁俱寂,我問自己:“我是誰?我為什麼在這裡?我為什麼活下去?”我把這事告訴媽媽,她一句正經話都說不出口。我不為這事怪她,我甚至不為她殘缺的愛而怪她,我為且僅為一件事怪她——把我生下來。這事我不敢和父親說,我根本不奢望從他那裡得到答案。年紀漸長後,我的頭腦渾沌,對自己的理解更不如從前了。我隻明白了一件事,在我沒得到父母公正的愛之後,我不應該生下蕾妮,讓她重複我的痛苦。上帝警示我一次,我卻反其道而行之,天下所有的孩子大概都是父母反其道而行之的産物,至少那些悲傷的孩子是。

那個年長我的男人是克拉克,他有三個孩子。巴黎的春天格外長,而我不再吃藥了。

我無法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它們總能見證我的不堪與困窘。我離開,我又懷念;我害怕人家認識我,到了陌生的地方又要發展新戀情。

我小時候父親常不在家,他半月回來一次,有時是一個月。一天晚上他回來了,坐在餐桌旁我看他吃飯。我哭了,大家都笑了。我知道沒人想要我的愛。

和克裡躺在公園的草地上時,他說:“我愛你。”

我說:“将來會有很多人想聽你說的,留給她們。”

他回答我:“再沒有人要我的愛了。”

我不能恨他了;我已經恨我自己,于是我不能恨他了。

唉,我的克裡,他的哥哥不愛他,他的爸爸不愛他,他沒有媽媽去愛他。

我剛到德州時,我從沒想過要來德州,隻是某天,一個念頭突然從我衆多雜亂的思緒中蹿出,它高喊着:“去德州吧!去德州吧!”我就抛下倫敦的一切去德州了。在巴黎與約瑟夫重逢時,他和我說:“第二天路過你公寓樓下,你靠窗書桌上那盞從不關上的燈沒有亮起,我知道你離開了。”我迫切地想要做成點什麼事,我已經做成一樣了,我想看看自己有沒有其他的本領。潦草的寫下兩行倒置異常的文字後,我放任自己跟随地圖行走。

我在轉角的一間披薩店重逢克裡。他向我跑來,青少年的軀體退縮成一個孩子。

他問我:“我們是不是見過?”

我不好答他,他又問我:“能不能留你的号碼?”

我給他買了可樂和披薩。我把号碼寫在披薩盒上。

他的目光猶如沙漠中等待脫水的人緩慢死去的秃鹫,那時我就該知道他是他父親的兒子了。一個失了愛的孩子卻不會失去他的基因,我也是這樣。

他躺在我旅館的稿紙上,問我:“你是一個作家嗎?”

他又問我:“收集完素材後你就走嗎?”

我給他一支煙,他搖頭。

我喜歡克裡,他使我去到曾經亞瑟、雷蒙所站的那個位置。後來我明白,愛一個人不代表能成為像他一樣的人。當時我還不懂,我三十歲了,我對生活一知半解,我還不懂。

加州旅館的窗戶和約瑟夫辦公室裡的一樣,都是百葉窗簾。我們三個人訂了一間雙人房。我和前台同時在想,今晚要在哪個男人的床上過夜;還是我獨占一張,讓他們兩個擠在一起。我笑出聲,倒在亞瑟的肩頭,手還在雷蒙的腰上。多麼可愛的地方,多麼美麗的臉龐。我是等待在麥當勞窗口前的女孩,他們給我冰淇淋的吻。我是雪花屏的電視機,他們注視我,什麼都不為。

我買了一輛二手的凱迪拉克伍德,克裡說:“我小時候也坐過這種車。”

當時開車的是亞瑟,現在開車的是我。

我問克裡:“為什麼來德州?”

他說:“來讀書。”盡管他整日和我膩在一起,為他我買了一處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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