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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chapter f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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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four.

New Orleans is yours.New Orleans is mine.

我給裡安撥電話,我說:“你能來接我嗎?”

他問我:“你在哪兒?”

我說:“威尼斯。”

他問:“你去那個鬼地方幹嘛?”

他又問:“你要跟我回紐約嗎?”

我說是,我說不是。我在途中溜走了。

我對售票員說:“趕緊給我一張車票。”

她問:“去哪裡?”

我說:“德州。”我說:“不。路易斯安那州。”看着地圖,我說:“新奧爾良。”

我不斷地催促,我說:“快呀!快呀!”

警察過來了,他問:“女士,有人傷害你嗎?”

我哭了,一路哭到新奧爾良。

每次出行,我的胃就被催發出一種難以忍受的異常。我的胃膨脹,火車、飛機、汽車、輪船,它們向我的胃裡塞進一個孩子,他咕噜咕噜的叫着,我不能将他嘔出去,隻好讓他待在我體内,卻用一根腰帶狠狠束住。我一個人是管不住他的,除非見到我的朋友熟人,除非見到我的情人們,他方可消停一點,漸漸散了,在夜晚不知不覺的散了。我為他哀哭,像我為我所有的逝去的孩子們一樣,我哀哭。我堅信他也有靈魂。我的每一塊皮膚,我的每一點組織,它們都有靈魂。它們是吸血蟲,死死扒住我,把傳遞痛苦的尖刺攮進我,又融合成為我的一部分,天地間這才有了一個完全的我。

我穿了一條紅裙子,外面是套一件棕咖色大衣。一時間找不到合适的鞋子,我索性光着腳——還好我穿着絲襪。到某個地方的前幾天我通常是不會出門見人的,因為我糟糕透頂,要洗澡,要換沒沾上風和灰塵的幹淨衣服,要排空髒兮兮的思緒和念頭,要吃幾餐流體食物。

剛到新奧爾良時我也是差不多的樣子。我把一切都失去了,随便找間酒店住下前,我糊裡糊塗地進了将打烊的酒館。

我說:“拜托了,我不想人家看到我醉酒的樣子。我付三倍的價錢。”

我問:“你們的話筒也可以加班嗎?”

他說:“為你應該可以。”

我說:“我想唱首歌。”

我唱了兩句This land is your land,this land is my land。不想讓他感到冒犯,我轉而唱了Slow Dance。

他笑了,我也笑了。他讓我繼續唱下去,想唱什麼就唱什麼;他誇贊我歌聲動聽。

我把嘴唇湊近話筒,我說:“我不知道開酒館這麼賺錢,我應該投資一家的。”

那個帶着百達翡麗給我調酒的男人叫羅恩。包括那一晚,為他一人我唱了四年歌。

我害怕男人,我恐懼他們,但有些男人實在不值得我害怕,但有些男人實在配不上我的恐懼。因此我極其需要一個羅恩那樣的男人,一個柯裡昂,一個謝爾比,如此我能夠有理有據的、妥帖恰當的害怕他了。他強大的外表下有着微小的敏感和脆弱,我也能夠愛他了。像母親一樣愛他,夜夜給他唱搖籃曲。

一天夜裡醒來,我想起狹窄小巷裡流浪漢的話,我的上帝的話:我蜷縮着身子,一隻手護住肚子,一隻手攬在對側肩膀上。大概我在子宮裡的時候也是同樣的姿勢。羅恩是我的子宮,我凸起的脊椎貼上他的胸膛。他的手腳纏繞我,把我鎖緊,我們呼吸同頻。明知不是祂的授意,我還是嫁給了羅恩。這裡畢竟不是我的家,但仿佛我嫁給他,新奧爾良就不會對我說:“滾出去!滾回你的出發的地方去!”

我要怎麼回答它?我說:“請你好心告訴我,哪裡是我出發的地方?哪裡是我的歸處?我必定早早啟程。我到過的城市都成了傷心地,别再放任我走下去。誰又想見這個世界都盈滿悲傷?請把我和我的痛苦都在故土埋葬,隻有那迫使我降生的地方,才活該受我的污染啊。”

我預感羅恩是我最後一任丈夫。

Einmal ist keinmal。既然發生過一次的事情相當于沒發生過,活一次等于沒有活,把這生命全拿去試錯也沒什麼不妥了。

我勸告自己,我寬慰自己。我懶得動了,我情願整日倦在雙人床的一半之上。我的記憶大不如從前了,我的記憶都順着淚水流出去了。我才明白為什麼麥克要留一張我的照片,我險些忘記他的模樣。他真幸運,我幾乎沒有改變,無論愛我,亦或是恨我,他都可以移情到那張照片上去了,都可以移情到十八歲的我的身上去了。

而我怎麼辦?我頭痛,頸椎痛,胃痛,我疑心自己得了腦炎。我嘔吐加痙攣,麥克病急亂投醫,西藥和巫藥一起喂給我,結果我半夜發起癫痫;被單擰成一截一截的,我哭嚎,又因太陽穴的劇痛咬緊牙,克拉克給我手腕套上紅繩;連續幾日我高燒不退,雷蒙跪在床邊為我禱告,我用僅剩的力氣擡起手,翩然如蝶,我對雷蒙說:“我看見了我手指上的細胞。”

小時候我也對父母說過這傻話,我把幻視幻聽到的一切細細描述出來。他們的行為比辱罵更刻薄,他們不理不睬。我枕着孤獨卻狂躁的心跳入眠。

冷暴力也是我從他們那裡繼承來的一項陋習。

羅恩把我搖醒,他說:“我探不到你的呼吸。”

我解釋說:“我習慣性的憋氣。”我又說:“死前我肯定留好遺書,别将我過早埋葬。”

他以為我冷,打寒顫時他抱緊我。我的确手腳冰涼。

我熱衷于暴烈的愛。我需要暴烈的情事把我的精力耗盡,讓我從山根處湧起的頭疼無法蔓延開來。軀體的痛會使心靈的痛退走,如此我也能在力竭後睡個好覺。我想這就是我總被暴徒吸引的原因。他們甚至不需要宣明身份,我一眼便可以從人群中把他們識别出。

我說:“他們是鋒面雨帶。”

艾爾不置可否。

我這一生也會被另一種性質的男人吸引;或者說,一個男人可以同時擁有神父和暴徒的兩面。

當同學問起我父親的職業時,我總是說:“他是警察。”雖然他幫派份子的身份也具有震懾力,一遍遍的,我還是說:“他是警察。”

我總是很不安。我下巴上有一道現今已看不太出來的疤痕,它更像一條白色紋身了。當時那傷口異常慘烈,但我從中體會到愛。親友都關心我,我昂起頭給他們看。我和家人聚在餐桌前吃平常不會買的炸雞。吃着吃着我的下巴上的創口貼開始滲血,滴碌碌的落在餐盒裡,開始我以為那是薯條上的稀薄的番茄醬。我早忘了痛的感覺,我卻記得我大叫:“爸爸!快看!”

艾爾給我嘴角的創口敷上紗布。我正頭痛,我正眼淚朦胧,我喊他:“爸爸。”

我見他看我,我見他如見耶和華。

我又牽他手,他任我牽;我又把頭埋進他的懷裡,他順勢摟我。我又喊他:“爸爸,爸爸。”他問我:“我怎麼聯系他?”我不說話了,他安慰我:“放心,不會叫你留疤。”我倒是希望他為我留一條,此生此世他都好記得我;那疤還需事出有因,有個極濃重夠悲戚的故事在裡頭,催着它結痂生新肉芽。如此我永永遠遠長在他身上。

我總是很不安。有人要傷害我。我的情人們對這件事的反應到是出乎意料的統一。

我說:“打給麥克,亞瑟會來接我。”

我反應過來,改口說:“打給羅恩吧,他是我丈夫。”

艾爾松開我。我流下淚來,他舍不得,必須再摟住我。

我想,我要把我所有的罪都拿去他房間裡求寬恕。警徽何嘗不是他的十字架?我無法得到一個合格的父親,也沒有一個稱心的兒子,我不得不找許多情人;我不是一個合格的女兒,也無法成為一個體貼的母親,我隻好扮演情人的角色。我綠眼睛的法語老師不會摘下他的黑框眼鏡,我和我的繼子有過一次紅色法拉利情事。

然後他來醫院接我了。他說:“媽媽。”我恨他這樣叫我。他說:“媽媽,怎麼把自己搞成這個樣子?”

他是羅恩的兒子,他的名字是諾曼。

艾爾對他說:“有人襲擊了你母親,我們還需要她錄一份口供。”

諾曼回答他:“不用你操心了,警官,這種小事我就可以解決。”他又對我說:“走吧,媽媽。我給你買了煉乳烤玉米。今晚我們不用回家吃飯了。”

我的克裡不會像他一樣在浴缸裡吐煙圈。他不會在清晨把冰涼涼的身體擠進我的被子,問我:“媽媽,為什麼不來叫我起床?”他不會在我彈鋼琴時咬我的耳朵。他不會在聚會上故意從背後貼緊我,并且在索吻無果後威脅我:“蕾妮應該把頭發染成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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