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hree.
那時我還年輕,有無限傷害自己和被他人傷害的可能和沖動。那些可能和沖動可以簡化為一個詞,夢想。有天,有個男人走到我面前,遞給我一張照片。他問我,你坐在這裡幹什麼?這裡隻會埋沒你,你應該出去闖蕩闖蕩,你如此美麗,你如此動人。時至今日我已無從察知他當時是抱有怎樣一種心态同我搭話的。譏諷?欺騙?嘲弄?戲谑?但如我所說,那時我還年輕,我太容易接受别人的意見了,于是我接過照片。時至今日我也無從察知他是不是一個剛在紐約碰了一鼻子灰的攝影師了,或者他根本是别的什麼。他說,要想闖蕩,還有哪裡比得過紐約嗎?于是我去紐約了。紐約,他的愛,那麼深,那麼重,他在我不經世事的時候給我如此深重的體驗,讓我一生都不能幸免。
我在紐約遇見托尼。
紐約有許多托尼,這個托尼,那個托尼,高的托尼,矮的托尼,胖的托尼,瘦的托尼,許許多多。但紐約隻有一個托尼吉諾。他是家裡最小的孩子,我遇見他時他已經有一個五歲的兒子和一個三歲的女兒了。當初我并不知道。當初我什麼都不知道。但如果非要有一個人懷着愧疚之心來講這個故事,那個人不該是我。我是最無害的部分,至少那時如此。在我告訴盡可能多的人我會唱歌之後,我終于可以冒着被占便宜的風險在酒吧裡唱歌了。那是間很可愛的酒吧,有五顔六色的玻璃,還有五顔六色的燈。一天,在我去到那裡大約半個月的一天,經理在休息室找到我,他說,吉諾先生想要見你。我問他,吉諾先生是某個唱片公司的老闆嗎?那時我覺得唱片公司的老闆會來酒吧喝酒,然後發現我,和我簽約。經理笑了,他說,不,吉諾先生不是唱片公司的老闆。他又說,吉諾先生是唱片公司老闆的老闆。
我穿過桌子去見他。我之前從沒見過他,因為他總坐在陰影裡。他像一隻老鷹,逡巡着他的領地。既然我踏進那間酒吧,我自然而然成為他領地的一部分。他沒問我從哪裡來,他沒問我叫什麼名字,他問我,要不要喝杯馬提尼。我沒喝過馬提尼。沒關系,他說,我想請你喝一杯。
他穿着西裝,襯衫領子規矩地呆在西裝裡面,打着領帶。他戴手表。他眉骨很高,黑暗中讓人看不見他的眼神。他穿皮鞋,我們坐得很近,他的皮鞋尖會蹭到我的小腿肚。我穿的是裙子,沒那麼長的裙子。我不敢動,我不敢看他。他是個大人物,一定是。而我是個女孩多過是個女人。我的心跳得很快,現在也是。他的皮鞋尖移到我的兩根小腿骨之間,他的皮鞋尖光滑得像條蛇。他離開後我的第一反應是低頭查看我的腿上有沒有鞋油。喝點東西,他說。于是我抿了一口馬提尼。全喝完,他說。于是我劇烈咳嗽起來。
他笑了。一個微笑,那是。他問我感覺如何,我說我不知道。突然他壓過身來,不要咬嘴唇,他說着,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我的下嘴唇。不要這樣做,他說,再也不要這樣做。
我喜歡他。我沒有爸爸。我是否說過?我爸爸是一個花錢來我媽媽床上春宵一度的粗俗男人,對異域風情着迷。我喜歡他,托尼,盡管我的嘴唇很痛。他像是那種會教給我什麼該做而什麼不該做的男人,他讓我覺得可以依靠。他喜歡我,與此同時。在我向外小小呼氣的時候,他的拇指指腹在我嘴唇上碾了一下。
他松開手,恢複先前的姿勢,仿佛什麼都沒發生過。那天晚上他幾次提醒我不要咬嘴唇,用語言,那天晚上之後我改掉咬嘴唇的壞毛病。其實我隻是有點緊張,當我獨自面對他。我誠實地告訴他,我咬嘴唇的原因,在我們分别之前,而我的誠實中有不少讨好的意味。我說這話的時候他剛站起身,他用一隻手扣西裝紐扣,因為我忘了站起身相送,他低頭看我,扣紐扣的那隻手停住,另一隻手伸出來,摸了摸我擡起的下巴。
我知道,他說。
他讓我擁有第一件珠寶。是項鍊。他托經理轉交給我。經理說,他希望我戴着這條項鍊去見他。我們都知道去見他是什麼意思了,來接我的車是林肯,它帶我去到紐約存在而我不知道的地方。那裡住着他。我走進房間,他說,向我展示你的新項鍊,于是我把衣服一件件脫掉了。
隻剩項鍊。他送我的項鍊。
還有我。
有時他很心急,在樓梯上。我不得不用手肘撐着一階一階向上挪,當他壓住我。太糟糕了,不是因為裙子壞了,而是因為我身上都是淤青。淤青有好幾個階段,有次我的腿上出現一大塊,底色是黃和藍,黃和藍上蓋了一片紫,紫上面是紅色的小斑點。有夠吓人的,實際上沒那麼痛。我買過一顆青椒,一直忘記吃,它也會這樣變色。有夠吓人的,實際上沒那麼痛。我買過一顆青綠色的番茄。我不知道它們是怎麼出現的。
他對我很好,他從不吝啬把我打扮的漂亮。無需我開口,新衣服,新鞋子,新首飾,飛到我身上。我的小鴿子,他這樣稱呼我,我美麗而特别的,我的小鴿子。他帶我到人群中,他摟住我的腰,貼着我的耳朵與我講話。他有着強烈的氣息,包圍着我,從上到下。他用過的被子,他用過的枕頭,他用過的水杯,他用過的餐叉,永遠是他的,再不能屬于别人。
他喜歡看我笑,在人群中。
他帶我去餐廳,溫暖又舒适的環境。我們吃牛排,我們吃面包。我們喝葡萄酒,我們用面包蘸葡萄酒。他說,我猜你喜歡冰淇淋。放在玻璃杯裡的,上面打了鮮奶油的,點綴着糖漬櫻桃的,那種冰淇淋。像件藝術品,當然我喜歡它。他看着我吃冰淇淋,用他的眼睛,像鹿又像鷹。我用一柄長銀勺,把奶油和冰淇淋攪在一起。白色的。我一下一下吃光它們,在他的注視下。這裡,他說着,拿手帕蹭我的嘴角,全都是你的,不要心急。
人們羨慕我。紐約有很多美麗的地方,不是所有人都有機會觀賞。我們開車出去兜風,我常回頭看跟在身後的他的手下。他的手掌墊在我腦後,以确保我總是看向他的。他一直這樣。他帶我去賭場,他給我拿來籌碼。我對此一竅不通。坐在賭桌前我詢問他的意見。他說他從不做沒把握的事。我說,那我也不玩了。
事實上我還是玩了。
他帶我去看地下拳賽,他告訴我應該押哪一個。我說,我明白他為什麼說自己從來不做沒把握的事了,因為他掌控全局。他那晚很開心,他的笑容從骨頭浮出皮膚,他貼在我的耳邊對我說,他隻想要我。于是我們都把他的妻子和其他情人們抛在腦後了。
他不是在街上晃來晃去的角色,有時他很忙,無暇顧及我。不過他會給我禮物,心情好的時候他甚至會問我想要什麼禮物。我說,我想要唱歌。他說,你已經在唱歌了。我說,你明白我的意思,不是這種唱歌,而是,真正的唱歌。他沒再說什麼了,拿給我一疊名片,他工作的時候我就按照名片找去一間間唱片公司。我被拒絕了,無一例外。我有點沮喪。我很沮喪。我很傷心,我不知道哪裡出了差錯。最後我終于忍不住問,為什麼。總要有個原因。是有關技巧嗎?是有關嗓音嗎?領班被我纏得不耐煩了,他說,因為你。因為我。因為我是誰,紐約不會有一間唱片公司和我簽約。這有點,難以理解,理解之後更多的是難以接受。他甚至沒有評價我唱得如何。太過分了,但我當時沒法講出這句話。我感受到巨大的無力籠罩住我。他的态度代表一些事,我清楚,他的态度反應一些事。我應該和他争辯的,但有個聲音告訴我,那絕不是明智之舉,所以我灰溜溜地逃走了。
我逃回托尼的住所。我躲進被子裡,終于忍不住哭了。或許過了很久,或許隻有幾分鐘,一雙胳膊抱着被子抱住我。那是他。他無處不在。哦,我的小鴿子,他說,沒關系,你在我這裡。
我全心全意地跟着他了。
那是很新奇的體驗,在紐約,在他身邊。一切都是我沒經曆過的,繁華,熱鬧,高樓大廈。它們都不屬于我,但置身其中時總會迷失,總會産生錯覺。就像有一個人長期在你身邊時你會覺得他是愛你的。但我想說的是,人不應該對城市産生感情,因為城市隻是一個名稱,它沒有愛人的能力。即便它有,它沒有愛人的責任和義務。某些人。很多東西同理。他很好,紐約很好。我愛紐約,我愛他。皇後區很好。皇後區很好。我住在很好的房子裡,窗外是羅斯福大道。
我不知道該怎樣講下去了。
我很累。
喬把我帶回他的住所,在吃了些麥片後,他讓我先睡一覺。
“等你醒來,我還在這裡。”喬說,“不會有别人。”
“我睡不着。”我說。
很多人愛他,我想我也要愛他。如果我不愛他,那是我十惡不赦。
喬問我:“你說的他是誰?”
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夢見詹姆斯,我夢見托尼,我夢見我拿着偷來的胡麻去賭場裡換籌碼。再将籌碼換成錢。我應該立刻離去,但我留在那裡,留在那個罪惡之地,把籌碼分給身邊人,把剩下的籌碼摞成高高的小山。我輸了很多,賭徒永遠不會收手,我輸了更多。我又用胡麻換籌碼,轉頭之際,賭場裡什麼都沒有了,沒有人,沒有一切,隻有我的座位,一束頂光打下來,照着孤零零的我的座位。我把籌碼壘起來,壘成高高的小山。然後它們也消失了。
醒來後我洗了澡。我覺得有點冷,喬拿了毯子給我。我在毯子裡喝了點白蘭地。
“你想要點三明治嗎?”喬問。
“不了。”我說,“我想要點白蘭地。”
喬給我倒了白蘭地。他抱着毯子抱住我。
他抱着被子抱住我。我哭得很厲害,因此我的記憶有失公允。他什麼都沒說。他什麼都不必說。他抱住我,輕輕撫弄我黑色長發,他親吻我,好像我是一片羽毛。他受不了眼淚,他受不了雨天,他認為雨是懦弱的表現。但在那一刻,他包容我的眼淚,讓我覺得我是安全的。我什麼都沒有,我可能死在街上,我可能死在家裡,我可能死在任意一個地方。那時我把生命看得太重要了,而我得到的期許也隻是活下去,沒人盼望我做出成績。所以我全心全意地跟着他了。
他的家人知道我的存在,他的妻子,他的父母,可能他們見過我,但我從沒見過他們,我是說,即使他們站在我面前,我不知道是他們,沒人要為我介紹。就像是,你站在中央公園或第五大道,但沒有人告訴你這是中央公園或第五大道,亦沒有标識和路牌,那麼你永遠不知道這是中央公園或第五大道。我認識他的很多手下,昨天晚上他答應買給我的東西,隔天經常是由桑尼或維克或格拉齊帶給我,我見他們和見他一樣多。當然,他們不是和我握握手再告訴我他們的名字,他們的身份。是他吩咐他們做事,我在日積月累中慢慢了解到他們是誰。就像你不知道樓下有間雜貨店,但你需要一些生活用品,你走進去,一次又一次,你知道那裡有間雜貨店,在送貨人和老闆打招呼時你知道老闆的名字。
我想念無事可做哪裡都不用去的晚上,沒有燈光,沒有派對,沒有酒水,隻有他,在客廳裡通電話。我知道他的生意,顯然不是全部。有些事他對我從不避諱隐瞞。那些槍,那些鮮血,那些暴力。在我腦海中那些畫面總伴随一首小調,那首我曾唱過而他在黑暗中聽過的小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