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馬雪發了一個消息,告訴他我們分手吧,小學弟好好讀書,好好去約會其他女孩子,我和他不合适,然後我拉黑了他。
在店裡上班的第3天,我沒想到,我又見到了馬雪,他帶着行李出現在我的面前。他說:“以後我不上學了,我也在這裡上班,請多多指教。”
我驚訝地看着他,好一會兒,我說:“你瘋了。”
想了想,我又說:“誰同意你在這裡上班的。”
“老闆啊,剛才他同意的。”
“我不同意。”我說。
他賴皮地看着我笑,他說:“好的,我知道了。”
氣得我打了他手臂一巴掌:“說也不聽,以後有你後悔的,好好的書,你不讀,跑出來打哪門子工。”
行李被他丢到一邊,用手扶着我打的位置,露出誇張的表情,他說:“我受傷了,你必須賠我醫藥費,要不然就陪我一輩子。”
我冷笑:“陪一輩子那是不可能的。”
“哼,沒良心的女人,我就知道會是這樣的結果。”他說。
其實,見到馬雪的那一刹那,我很感動,能在陌生的地方見到一個熟悉的人,可以說是驚喜。
有了馬雪,我的生活多了一點快樂,他會在下班的時候和我一塊去散步,帶我去吃好吃的東西,還學會了趁我不注意,偷偷吻我的臉頰。
我沒問馬雪是怎麼找到我的,後來他自己忍不住主動告訴我,他問了我好多的同學,才打聽到我在這裡上班。
然後他不顧父母的反對從學校跑掉,收拾了行李,從小縣城坐上火車到了市裡。
我冷酷無情地說:“你真的很幼稚。”
他笑着說:“我隻是不想讓自己後悔。”這句話讓我心裡有些觸動,我想到了馬秋傑,我也不願後悔。
大概離9月還有10多天的時候,我旁敲側擊,從楊雲那了解到馬秋傑要去昆明上學,我有些發愣,林梧也在那裡。
我沒聯系馬秋傑,我還沒想到一個完美的開頭,如何完美的跟他聯系又不顯得突兀。
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一件事,總在想給他的□□發什麼樣的消息,我會寫很多字,但從沒發出去一條信息。
因為,我總是寫了又删,删了又寫,樂此不疲。
我還為此想過很多的理由,來給自己作為借口,比如我怕收到消息的人不是他,而是肖學美,更怕收到消息的人是他,而他看了消息卻沒有回複我。
我在等,等一個和他說話的理由。
不得不說,我們上班的地方其實挺無聊的,偶爾的時候很忙,偶爾的時候很空閑。當然,偶爾也會有搗亂的人,總有那麼一些人,閑的無聊,喝了酒總是需要發洩的。
我沒想到,居然在一次鬧事中,見到了許久沒見過的李繼琴,我差一點沒認出來是她。
那天有個男的喝醉了,在我們店裡鬧事。
大家都遠離他,因為他的手上還提着一根棍棒,沒有人靠近他,他提着棍棒在店裡亂砸,他好像特别生氣,他說他要找人,他喊着一個名字,可那個名字我們都不認識。
我躲得遠遠的,馬雪将我護在身後,我們待在一個角落,以為這是安全的。
沒想他提着一條闆凳朝着我們倆走來,我吓得尖叫起來。
他有所動作的時候,身旁的馬雪出手攔住了他的攻擊,然後趁機把他撂倒在地上。
他始終是喝了酒,身體平衡差了很多,店裡的其他店員也都上來幫忙,幾人将他死死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