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有的決定都建立在“冷”與“效用”之間。
包括我自己的身體。
我第一次主動放棄自己,是在我二十歲那年。那年我知道我可能終身不能擁有褚家的任何“名義”,因為我永遠不是那個“嫡長子”。
我甚至不是個“合法兒子”。
所以我開始配合。
學着怎麼做個幹淨的影子,怎麼在褚承宗面前“存在”,但不“出頭”。
我學會在飯桌上安靜、在牌局上謹慎、在秘書面前得體。
他們開始說:“這孩子懂事,是個能用的。”
我聽着這話,心裡竟然有點驕傲。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覺得——原來被人“用得上”也是一種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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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也短暫談過一次戀愛。
不算戀愛吧。是一個女孩追了我半年,長得好看,性格也不差。她說她喜歡我“有種冷到讓人想破壞的氣質”。
我答應她之後,她約我吃飯、看電影、試圖靠近我。她問我:“你會不會想親我?”
我說:“你想要我親你嗎?”
她愣了一下,然後沒再提。
兩個月後,她分手了,說我“沒有心”。
我沒解釋。我也覺得她說得沒錯。
我确實沒有心。
不如說,我不相信我配擁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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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習慣“孤獨”的?
大概是小時候,有一次發燒到四十度,躺在房間的地闆上,昏了兩天。沒人進來。等我自己醒來的時候,嘴角都是幹裂的血。
我撐着牆起來喝水的時候,心裡一個念頭閃過:
“原來沒人來救我。”
那念頭很快過去。我喝了水、吐了,又躺回去。
後來我甚至有點喜歡那種燒得迷糊的感覺。
像是有人從背後摟住我,用高溫包裹我整個人。
明知道是假的,也不想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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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承宗問我願不願意“裝癱”的時候,我沒有太大反應。
他解釋了一遍理由,說現在局勢不穩,有些事不能他出面,有人要卧底,但不能明着動。
他說:“你就是個工具人。把你放在陽台上,他們才不會防着你。”
我問:“裝多久?”
他說:“也許三年,也許五年。”
我點頭:“可以。”
他狐疑地看了我很久。
我知道他在想:“這個兒子,怎麼這麼順。”
其實我心裡隻是很平靜。
因為我早就沒有“非得走路”的執念。
癱在床上也好,癱在輪椅上也罷。反正這個世界,從不曾為我讓過一步。
我甚至有點期待那種“被人照顧”的感覺。
不是貪圖舒服,是因為——“我終于有資格不動了”。
隻要我“不能動”,别人就必須靠近我、為我安排、替我翻身、替我洗澡。
我終于可以、正大光明地、成為别人的負擔。
那是一種羞恥的滿足,雖然過程足以讓我崩潰,但我很清楚,隻有在滿足感達到了極點的時候才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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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裝得很好。
很好到所有醫生都信了,連我自己都開始懷疑是不是真出了問題。
我每天記訓練日志、觀察皮膚壓紅點、控制攝食。還會觀察照護員的反應,琢磨他們什麼時候露出“不耐煩”。
我不是喜歡“依賴”。
我是喜歡“讓别人必須圍繞我”的狀态。
我知道這聽起來病态。
但你不會懂——一個人如果被世界冷漠太久,他會不擇手段地去驗證自己“存在”。
哪怕是作為“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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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你出現。
你來的時候,我以為你會和之前那些照護志願者一樣——敬業、禮貌、保持距離。
你也确實一開始是這樣的。
你給我翻身時不說話,洗澡前會征求我的意見,喂飯動作标準,給我清理時不皺眉。
我很失望。
直到有一次,我裝痙攣時手肘不小心掃到你,你反應極快地護住我,扶住我的後背。
然後你罵了我一句:“别吓我。”
那一瞬我心裡有一點奇怪的震動。
原來我可以“吓到你”——原來我是有“影響力”的。
你是第一個讓我覺得:“我不是單向地被照顧,而是你也為我牽動了情緒”的人。
我開始看你。我開始等你。我開始裝得更像一點,隻為你看我一眼久一點。
我知道這不道德。但那時候我真的沒别的辦法靠近你。
那是我第一次,不是為了褚家,不是為了計劃,不是為了掌控。
是為了你。
但那已經是遇見你之後的故事了。